莒 光 鄉 誌


  標題:第二節 海商與倭患 
  作者:莒光鄉公所    ( 發表時間:2007-05-25    閱讀人次:2402 )  

一、海上貿易:

 明代時期,沿江、沿海多是水上人家,過著蟹族的生活。鄭和之後,外國船隻絡繹不絕,他們假朝貢之各,帶著該國的珍品與腐化的明廷官吏交易,買賣,閩海成了海商的天堂。明永樂八年( 1410年)至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 因海上通番易貨走私漏稅嚴重,沿海這種私人貿易的飛速發展,直接衝擊著官方的朝貢貿易,引發海禁和倭寇侵擾,為害百餘年。

 明宣德八年(1433年)八月,嚴通番之禁。按照法令私通外夷,貿易番貨者,正犯處死刑,家人戍邊,儘管政府有這樣的嚴禁,「嗜利忘禁」者,一年多一年。

 憲宗成化四年(1468年),豪門巨室,泛海通番,都有乘巨艦。為何泛海通番,據《東西洋考》:「顧海濱一帶,田盡斥鹵,耕者無所望歲……富家征貨,固得捆載歸來,貧者為佣,亦博升米自給。」換句話說,閩人以海為田,鎖海無異斷絕閩人的生路,走私風氣到嘉靖時期更為流行。

 明弘治十一年(1498年)也曾開闢了福州內港,方便番船停泊,這是福州番船鋪(泛船鋪)的由來。明嘉靖初年,本區島嶼盡被番人豔據為最安全的經商地帶,尤其葡人、日本和琉球人為多,一般不得志者,相率入海從倭,為之嚮導,稱王海島。

 萬曆(1573年至1620年)時期,為閩海國際貿易的全盛時代,新來的歐洲人請求互市。閩省土產出口,多過海外奢侈品的進口,輸出有瓷器,如青瓷和青白花瓷器,紡織品有青布、印花布、絲、綾、絹、緞,家用品有草席、雨傘,國際貿易的開展,白銀不斷流入閩海沿海島嶼,外商有葡萄牙人、西班牙人、荷蘭人、日本人。

 到了崇禎十二年(1639年)又有第四次海禁,時有《請開洋禁疏》,《疏》 中指出禁洋有名無實:「海濱之民,惟利是視,走死地如騖;往往至島外……曰台灣者,與紅毛香為市,紅毛業據之以為窟穴,自台灣兩日夜可至,而呂宋佛郎機夷,見我海禁,亦時時和至雞籠,淡水之地,與奸民蘭出者市貨,官府即知之而不能禁,禁之而不能絕,徒使沿海將領奸民,坐亨其利,有禁洋之名,未能禁洋之實」。

 海禁令持續了近二百年之久,極大限制了本區的海外貿易,也將人民帶進困苦、為了生計,沿海居民不得不鋌而走險,秘密海上走私,一旦被發現,便進行武力反抗,尤以嘉靖年問,連正常的捕魚也被禁止,漁民為養家活口,不得不下海為盜,甚至聚眾通倭,結果形成海禁愈嚴,倭亂也愈烈。

二、倭盜橫行:

 嘉靖年間,海盜問題始終活動在本區各島嶼,政府無力肅清,隨後之二、三世紀倭患橫行,來自日本扶桑的為倭寇,來自內地的為海盜。明代海盜猖獗,則有內外兩因:內因係太監當權,苛稅捐,重刑罰,使民不聊生,鋌而走險,違禁入海,半商半盜。外因係野心的海權國家稱霸海洋,這是隨著十五、六世紀新航路的開闢和地理大發現,歐洲大西洋沿岸邊陲的國家,例如葡人、荷人、西班牙人紛紛往東方世界發展,來沿海求通商,嘉靖十九年(1540年)李光頭、許楝、王直等閩皖海商集結本區海域,與佛朗機(葡萄牙)人和倭(日本)人進行「本一利萬」走私貿易和搶劫活動,而剿倭名將戚繼光、俞大猷、胡守仁、沈有容皆係明代的抗倭英雄,他們都對本區域的防禦做出貢獻。

 萬曆二十年(1592年)福建巡撫許孚遠,有建議明政府募民墾荒沿海島嶼的建言。

 萬曆卅二年(1604年)十月廿五日沈有容有諭退紅毛番韋麻郎之舉,紅毛夷、紅毛番指的是荷蘭人,荷人退出澎湖,曾到過閩海與福州,請求互市或作轉口貿易未果。

 西莒「青蕃」繁榮之地名,應該起於此時,「青番」福州語是生番之意,意謂陌生的番人,番人來此停泊,與閩海漁帆,以物易物,以求打通國際貿易,是當年海權國家的期盼。跟本鄉最相關的即是萬歷四十五年(1617年)五月十五日,沈有容將軍東沙擒倭的功績。

 天啟二年(162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派遣艦隊入侵本海域,並上岸汲水補充艦隊之需,崇禎問,值大旱、民飢,上下無策,沿海流民駛往海島,種植稻田、甘薯、大麥,而海商集團嘯聚本海域,從事走私貿易。

 這些「海盜」、「倭寇」、「紅毛」,他們互相利用、聯合、分裂、游弋沿海離島,造成居民生活上的不便及政府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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