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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辦法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08-10-16    閱讀人次:1129 )  

『一比高下繪畫比賽』作品徵集辦法 照片
一、主  旨:透過繪畫創作比賽,倡導全民藝術創作風氣,提昇居民藝術與人文水準。

二、主辦單位:連江縣南竿鄉公所。

三、徵集對象:設籍在南竿鄉民眾,分為幼兒組(中班至大班)、國小低年級組(一至二
       年級)、中年級組(三至四年級)、高年級組(五至六年級)、國中組(國一
       至國三)及社會組(不限對象)。

四、參加作品:
 (一)、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
 (二)、規格:
  ● 幼兒組、國小低年級組、中年級組、高年級組: 16 開 (19.6 x 27.3 公分)、
     8 開 (27.3 x 39.5 公分) 或 4 開 (39.5 x 54.5 公分) 紙為限。
  ● 國中組: 4 開 (39.5 x 54.5 公分) 紙為限。
  ● 社會組:不限。
 (三)、表現素材不限:水彩、蠟筆、粉蠟筆、彩色筆、版畫、油畫顏料、剪貼或綜
    合應用皆可。
 (四)、內容:不限,但內容以風景為題材需以南竿鄉風景為主。
 (五)、標籤自製規格如後表一聯,並以正楷寫各欄 (不可潦草),貼在作品背面右下
    角。

五、送件日期:
 作品先送至參賽者就讀學校後,由學校統一於民國97年10月30日以前將作品送達
 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介壽村 256 號) 聯絡人:陳淑媛 22757 轉 26。社會組參賽
 作品請於民國 97 年 10 月 30 日以前 (郵戳為憑) 將作品送達或寄至南竿鄉公所
 (馬祖南竿介壽村 256 號) 聯絡人:陳淑媛 22757 轉 26。

六、評選辦法:評選委員由專業人士組成之。

七、獎 勵: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特優佳作
幼兒組
7ELEVEN禮券1,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7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5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低年級組
7ELEVEN禮券1,2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8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6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中年級組
7ELEVEN禮券1,4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8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高年級組
7ELEVEN禮券1,5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2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國中組
7ELEVEN禮券2,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4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2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社會組
7ELEVEN禮券3,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2,0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7ELEVEN禮券1,400元、獎狀、獎品、電子畫冊乙份
各取五名、獎狀乙紙、電子畫冊


八、注意事項:
 (一)、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或他人加筆均不予評選。
 (二)、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主辦單位,未得獎作品之著作權視同放棄。
 (三)、獲佳作以上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權複製或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 (如:
 畫冊、光碟、網路 … 等) 發行,得獎人不得異議。

九、 請自行影印使用:

畫 題

姓 名

性別



組 別

□幼兒組  □低年級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國中組  □社會組

年齡

通訊地址

及電話



_____國民中小學___年級

_____幼稚園___班

地址: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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