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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農村再生計畫 各鄉社區會議時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4-08-29    閱讀人次:446 )  

--2014-08-29 馬祖日報

 【本報訊】連江縣因實施農村再生計畫,近期到各鄉安排農村社區會議時間如下,東引鄉9月24日、莒光鄉東莒9月25日、北竿鄉坂里、后澳9月26日、南竿鄉仁愛、介壽9月27日。

 農村再生的好處如下:

 「農村再生條例」於99年8月4日奉總統令頒施行,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目的在突破農村長期窒息性的發展瓶頸,透過「由下而上、計畫導向、社區自治、軟硬兼施」之理念,有秩序地發展,提升農村生活品質,建立在地產業、文化與景觀,打造家園新風貌;除照顧留在農村社區的弱勢農民外,亦讓更多年輕人願意留農、回農。

 改善現有農村社區生活品質:農村再生強調農村社區內部之活化及環境、文化與經濟等整體規劃發展,推動農村朝向土地活化利用並依計畫管理,滿足生活機能需求,重建人與土地和諧共處的生命秩序,打造成為富麗新農村;保存農村文化及資源將透過長期性的農村資源調查,全面建立檔案,然後分別給予改善、保育及維護,讓個別農民或社區無法獨力保存維護的農村文物得以留存,再配合社區居民所提出的發展願景,使農漁村發展成為深具人文特色之所在。

 由農村社區居民依據自己的需求及想要的,讓大家一起來參與,提出屬於社區的農村再生計畫,裡面含有發展願景與往後要建設的項目,透過這個投入參與的過程合力打造自己的美麗家園;此外,農村再生在計畫理念上也結合了包括「在地農業生產、產業文化、自然生態及閒置空間再利用」,因此不僅是社區硬體的改善,也保存維護了社區的在地特色。

 創造有吸引力的政策,讓大家會想要以集村居住的方式生活,除了使在地居民對周遭的生活環境感到滿意外,同時會讓更多人願意來走近農村、體驗農村,甚至返回家鄉居住及從事農業生產,為農村帶來更多的活力。

 鼓勵社區訂定社區公約,可以提高居民對自己周圍生活環境設施的自我管理維護力量,防止社區裡有破壞整體環境景觀、衛生或土地使用規定的不當行為,如此一來,才可確保農村再生計畫的成果,以及學習尊重與自然生態環境的共存。

 加強農村在「社區發展推動整合、規劃建設」等人才的訓練培養,讓在地居民有能力管理經營好自己的家園,也才能使社區在長期、良好、有效的自我運作基礎中得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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