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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06年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返鄉參加歲時 祭儀交通費」 |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7-04-11 閱讀人次:17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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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06年3月24日修定「桃園市政府補助原住民族返鄉參
加歲時祭儀交通費實施要點」辦理。
二、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期程:返鄉參加歲時祭儀後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
日。
(二)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實際返回部
落參加其所屬原住民族歲時祭儀者,得申請交通費補助
。
(三)申請對象:
1、設籍本市且具有原住民身分者(稱申請人)。
2、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之直系血親(直系血親申請人
數以三人為限)。
三、其他詳細資訊及相關申請表單,請至本局局網下載(http://ipb.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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