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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環資局:6月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 依法告發處分者4件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7-07-07    閱讀人次:154 )  

--2017-07-07 馬祖日報
環資局:6月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 依法告發處分者4件  照片
 觀光旺季期間,環資局加強稽查垃圾不落地情形,6月期間在介壽村介壽堂外、福澳華光大帝廟旁、復興橋頭及珠螺路旁等地方發現5起垃圾棄置案件,經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並依法告發處分者有4件。(圖:連江縣環境資源局)

 【記者曹重偉報導】正值觀光旺季期間,為維護地區環境整潔,連江縣環境資源局再次籲請民眾配合垃圾收運時間來排出自家垃圾,該局已於各村垃圾收運點放置垃圾不落地告示牌及加裝監視設備,並加強不定期稽查作業,6月間經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並依法告發處分者有4件,籲請鄉親切勿貪圖一時之便以身試法,以免受罰。

 環資局指出,往年執行隨車稽查作業,經持續觀察結果發現,南竿鄉垃圾不落地及垃圾分類執行成效表現均良好,鄉親環保意識及配合度也都相當高,惟有少數地區民眾缺乏公德心,將垃圾任意棄置且未依規定分類情形。

 而該局6月期間加強稽查垃圾落地情形,凡民眾未依規定時段將垃圾排出或逕行棄置,該局將加強取締。並在介壽村介壽堂外、福澳華光大帝廟旁、復興橋頭及珠螺路旁等地方發現5起垃圾棄置案件,經查獲確實污染行為人並依法告發處分者有4件。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違反本條款者,依同法第50條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對此,環資局將加裝監視設備並配合不定期進行稽查,經查獲污染行為人將依法逕行告發處分,目前已有多人受處分,呼籲民眾切勿有僥倖心態,以免受罰。同時籲請鄉親配合環保政策,確實執行垃圾不落地及垃圾分類,並配合垃圾車與資源回收車收運時間,切勿於其他時段逕行棄置,以免受罰。

 環資局呼籲鄉親體諒清潔人員維護環境整潔之辛勞,勿將垃圾或資源回收物品丟棄於垃圾收集點,違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逕行告發,鄉親若發現不守法之污染行為時,歡迎勇敢檢舉並撥打電話:0836-26517~20或報案專線電話:0836-23191,環資局於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唯有民眾配合環保政策,才能共同維護美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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