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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清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說明會,與地區交換意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8-01-16    閱讀人次:218 )  

--2018-01-16 馬祖日報
清水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說明會,與地區交換意見  附加圖片
 清水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說明會15日召開,說明計畫內容並與地區民眾交換意見。(圖:吳嘉榮、產發處)

 【記者吳嘉榮報導】促進濕地生態保育及明智利用,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辦理清水濕地說明會,與地區民眾交換意見,29日公開展覽期滿後,將由城鄉發展分署彙整陳情意見資料報內政部重要濕地審議小組審議,待通過後計畫將正式啟動。

 濕地保育法於104年2月2日施行,包括對水、土及生物資源保育與合理的利用。未來濕地保育整體政策方向,由營建署擔任協調平台的角色,與行政院環保署、經濟部水利署及農委會林務局共同推動濕地保育。

 我國現有曾文溪口及四草2處國際級濕地及夢幻湖等40處國家級重要濕地,配合濕地保育法第14條規定,為確保濕地天然滯洪功能,維護生物多樣性,促進濕地生態保育及明智利用,需擬訂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營建署持續協同縣市政府完成各重要濕地保育利用計畫。

 清水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說明會15日下午2時於縣府產發處4樓召開,由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副分署長黃明塏主持、成功大學水科技研究中心副主任邱郁文簡報說明計畫內容。黃明塏會後也和產發處長劉德全針對計畫內容交換意見,並進行業務交流。

 黃明塏表示,清水濕地保育利用計畫定位為社區發展和自然環境維護兩者並重,朝向生態保育、休閒遊憩及環境教育面向發展,濕地分為環境教育區和永續利用區,依據清水濕地環境、生態及人文背景及現況,回歸清水濕地人水共處的生活紋理為目標。針對民眾所反映意見,有關污水預防、廢棄閒置六口魚池及海漂垃圾將是未來主力改善標的。

 邱郁文指出,清水濕地計畫面積為11.46公頃,包含海面、裸露地、橋梁、堤防、水產養殖及空置地等,本計畫以核定公告年為起始年,計畫年期25年。計畫目標為加強水質管理,改善底質劣化現況,維護生物多樣性,恢復漁業資源,在經營管理下重現傳統撿拾漁業,成為兼具環境教育及民生遊憩的澳口型濕地。

 邱郁文表示,考慮清水重要濕地具防災、景觀、生態、休憩、傳統漁業利用需求,以及高度人工化堤岸與緊鄰社區現況,並考量因依不同區域而有不同生態敏感度、多樣性及人為活動需求等差異,而須針對不同現況及維護管理需求採取不同管理方式。故依不同濕地保育與明智利用管理目標,利用現有法定功能分區進行濕地分區劃設出環境教育區及永續利用區,環境教育區為提升整體保育意識,進而保全棲地內側灘地生態服務功能。永續利用區藉由永續利用精神之推廣,以友善環境方式利用行為,平衡生態資源維護以及社區所需之安全及利用發展。

 清水重要濕地(國家級)保育利用計畫公開展覽期間,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該計畫案如有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提出。詳細計畫圖、計畫書及意見表,請至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網站(http://wetland-tw.tcd.gov.tw/WetLandWeb/news-info.php?id=2559)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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