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引鄉公所民意論壇
標題:
Re: 抗議!抗議!
作者:
選錯人
( 發表時間:2010-02-25 閱讀人次:939 )
讓他去吧!
我們自己去爭取造一艘"東台輪"
東酒賺的錢也不用上繳!
留在東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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