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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本廠公告回收各款酒瓶 價格1至5元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0-10-25    閱讀人次:1105 )  

2010-10-25 馬祖日報

 【記者劉秋月�南竿報導】馬祖酒廠呼籲空酒瓶回收,暨環保又衛生!馬祖酒廠再度公告,回收各款酒類玻璃瓶,民間不宜使用空瓶裝置家戶自釀酒類,未經高溫殺菌特殊處理的空瓶,容易使酒類變質酸敗,因此呼籲鄉親可以將公告之酒瓶送至南竿及東引酒廠回收,回收價格一到五元不等。

 馬祖酒廠一直以來都提供空酒瓶回收的服務,但地區空酒瓶回收的數量幾乎沒有,部分鄉親使用過後直接丟棄,有些人則用來罐裝自製老酒,因此馬祖酒廠近日再度公告回收酒瓶的服務。

 目前馬祖酒廠公告回收的空酒瓶包括,0.6東引高粱空酒瓶一個5元、0.6梅花玻璃瓶一個5元、0.6元尊陳高玻璃瓶一個5元、0.6馬祖陳年老酒圓瓶一個1元,鄉親可以將要回收的空酒瓶送至馬祖酒廠或東引酒廠進行回收。

 馬祖酒廠表示,馬祖鄉親有自釀老酒飲用的習慣,因此常有鄉親使用空酒瓶罐裝自製酒類,但沒有經過高溫殺菌特殊處理的酒瓶,其實裝在其中的酒類容易變質酸敗,並不是非常適合的,而若有人拿空酒瓶販賣自釀酒類,則除了有觸法之虞,也會讓人誤解該酒為酒廠生產。

 要提醒鄉親的是,根據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明定產製私酒未逾一定數量且供自用者免罰,該一定數量為產製私酒之成品及半成品合計每戶一○○公升。而根據同法規定產製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輸入私菸、私酒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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