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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立榮航空國內線年票第二次改票收取10%手續費說明  
  作者:陳雪生服務處    ( 發表時間:2020-08-07    閱讀人次:302 )  

一、依「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期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二條「第一次改票免收費用,自第二次改票起,原售票單位或航空公司得於改票時酌收票面價百分之十改票費用(改票費用最高不得超過票面價百分之十)」規範辦理。

二、近年來,旅客重複訂位率及 No-show率過高,造成有需求旅客無法訂到機位,故實施後,除可有效運用資源有限之機位外,更可確保大部分搭機旅客之權益。

三、官網公告國內線年票第二次改票收取手續費如下:(2020年07月31日發布)
1.依國內線航空乘客運送定期化契約應記載事項第二條規範辦理。
2.適用票種:旅客持有機票效期為一年有效之年票,例如:全額票、離島居民票(包含兒童、敬老、愛心、愛陪),信用卡購買之折扣機票(包含國旅卡、玉山、銀聯等),軍人票(含國軍、海巡換票證等),如旅客欲更改行程時,第一次改票可免收,第二次開始收取票面價10%之改票手續費。
3.實施日期:自2020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
4.通路:
A.機場臨櫃或洽訂位中心辦理更改日期、更改班次及應稅票之正反向互搭等改票作業,將自第二次改票開始,依每航段收取改票手續費。
B.透過電子通路(官網/APP/超商)訂位及購買之機票,目前可免收改票手續費,旅客需自行上網更改。
5.立榮金廈一條龍、立榮假期、限搭當日當班次之機票(例如:網路促銷優惠票、團體票等)及ID/AD/DM票種之折扣機票,依現行改票規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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