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志 文化志


  標題:第三章 文化政策(一)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6-06-28    閱讀人次:754 )  

第一篇 第三章 文化政策

 文化政策是指一定時代,一定的社會條件下,行政機構對文化領域的問題所頒布的相關規定 和對策原則。[註66]本章先行引介本縣在熾坪隴遺址的考古工作,以及民國 100 年引起考古學界普遍注目「亮島人」的發現,證實 8300 年以前,馬祖即有人類在此活動。其次說明自宋元以來,先民在馬祖生活的遺跡,以及明清時期閩省沿海居民大量移居馬祖的史實;再列舉戰地政務施行期間,作為前線戰地而相應施行的文化相關政策,最後闡述地方自治以後,各項文化政策的孕育與發展,並以社區整體營造政策作為本章的結束。

 第一節、文化發展的歷史遺跡

 一、考古發現

 民國 89 年 12 月初,內政部委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進行遺址登錄工作,在本縣發現 三處史前時代遺址:南竿福沃港、北竿塘岐及東莒科蹄灣遺址。[註67]

 民國 90 年,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研究員陳仲玉和劉益昌共同主持「臺閩地區考古遺 址普查第六期計畫」,8 月間在熾坪隴遺址進行探坑試掘;[註68]其後於民國 93 年夏天,再由陳仲玉主持熾坪隴遺址挖掘工作,以馬祖藝文協會成員為主,組成熾坪隴史前挖掘與研究工作團隊,在 7月 9 日至 24 日共挖掘 15 天,並在 94 年進行第三期複查工作。歷經三次挖掘,出土的文物包括:石器、陶器、貝塚以及宋元時代的青瓷等,共二萬多片的陶片及 87 件石器,尤其各式石錛、石矛極為珍貴。「熾坪隴遺址」出土的文物依其文化屬性大約區分為三層:遺跡第一層(最下層)的陶片經碳 14 年代鑑定結果約有六千年的歷史,也就是在新石器時代,本縣就有人類居住與活動的 遺跡。[註69]第二層大約在四千年到四千五百年之前,文物最多。第三層則是宋、元以後,漢文化所遺留的大批活動遺跡,和清朝初年以後,從福建沿海大批移民的活動遺跡。從出土的文物來判斷,劉益昌指出,漢文化以前的文物應是屬於福建原住民「越人」的遺跡,這些遺跡與漢文化不一樣, 反而與台灣的史前文化遺跡有相似之處。[註70]

 民國 96 年,陳仲玉繼續與馬祖藝文協會合作,在東莒福正村的蔡園裡遺址進行試掘,出土了大量土陶瓷片和一件史前石錛,經碳 14 年代測定,該層文物距今約 1270 年,亦即在南宋與五代十 國之間。[註71]

 民國 100 年 12 月 19 日,中研院史語所研究員陳仲玉在馬祖的軍事管制區亮島,挖掘出一具約七千九百年前的完整人骨骨骸,命名為「亮島人」。[註72]經過美國 Beta Analytic Inc 實驗室碳 14 鑑定,證實「亮島人」與島尾一號遺跡距今約 8320-8060 年,比大陸福建的磹石山文化遺跡還要早約二、三千年。「亮島人」不但是台灣地區迄今為止所發現最早的人骨,也是閩江流域發現最早的新石器時代人骨,更可能是南島語族所發現最早的人類遺骨。亮島人的發現,將馬祖列島歷史大幅向前推進,也讓馬祖在人類歷史的演進與南島語族的遷移歷程,居於關鍵地位。

 二、海上遷徙

 馬祖列島位於中國大陸東南沿海地區的邊陲,明代以後,東南沿海地區長期為倭寇所擾,形勢無常,明、清朝廷時有撻伐圍剿,島上亦陸續有沿海居民移居屯集,耕地捕魚,遂有諸島名史 列入史籍,[註73]但也僅是上下竿塘和白犬東沙等少數島名,其餘諸島更無文獻可尋。[註74]清人徐景熹等所撰《福州府志》卷四頁 4 及頁 28 記載:「北竿塘(亦稱上竿塘)屬福建閩縣,南竿塘(亦稱下竿塘)屬連江縣」,同書卷十三〈海防〉,云:「五虎門東向水洋四十里至南北竿塘,南向水洋一百八十里至白犬東沙…………。」,所指北竿塘、南竿塘及白犬、東沙即今日所稱之南竿、北竿、 西莒與東莒。[註75]

 南竿鐵板(仁愛村)大王宮的石碑記載:「林酉才喜捨中統鈔二十貫」。民國 85 年,台大許雪姬教授考證,中統鈔發行於元世祖中統元年,一直流通至西元 1287 年發行「至元鈔」為止,林 自才捐款建廟,證明早於元朝期間,南竿已有聚落形成。[註76]

 明洪武 4 年(西元 1371 年)12 月,為防倭寇為患,朝廷頒布禁海令,沿海居民「片板不許入海」,[註77]盡徙上、下竿塘山島民往內地,復於南、北竿塘衝要之地,設煙墩瞭望;最北的東湧,也設遠哨。[註78]萬曆20年福建巡撫許孚遠上奏朝廷,於閩浙沿海開墾荒島,福建沿海漁民再度渡海登島,初則搭寮暫住,漁汛過後載魚回鄉,繼則攜家移居,墾土種植,逐漸形成聚落,[註79]唯時有倭寇、海 賊窩居盤據。明萬曆 45 年 5 月 15 日,明將沈有容獲生倭六十九名於東沙(今東莒島)之山。[註80]

 順治 18 年(西元 1661 年),為封鎖晚明鄭氏抗清勢力,清廷發布「遷界令」,強令沿海及島 嶼的居民往內地遷徙三十里,焚屋廢田,竿塘遂為荒島。[註81]康熙 23 年(西元 1684 年)9 月,康熙皇帝下旨解除海禁,准許裝載五百擔以下船隻,往海上捕魚。乾隆 54 年(西元 1789 年)乾隆帝諭令:「所有各省海島,陳例應封禁者久已遵行外,其餘均著仍舊居住,免其驅逐。」。9月 25 日閩浙總督伍拉納奏:「福建所屬海島四百五十七處多有民人居住,有搭蓋寮房零星散處者,有建蓋瓦房已編保甲者,有漁汛時暫行搭房者,若概行驅逐使謀生之民一朝失業,轉致漂流為匪,請 將編甲輸糧者免其驅逐 ...。」乾隆帝布告天下:「均著照舊居住,免其驅逐,毋庸焚燬。」。[註82]

 同治 8 年(西元 1869 年)清廷於塘岐、橋仔設置閩浙總督配鹽勒石告示碑,昭示民眾官方配 鹽政策,不容紛爭等事宜,文長凡五百零六字,為列島中僅見。[註83]

 至此,竿塘諸島居民始得編甲歸戶,輸糧納稅,免於驅逐離散。

 三、民國肇始

 道光23年(西元1843年),英國海軍測繪中國東部海岸島礁險礁,於海圖上標註南竿為「Matsu shan」(馬祖山),北竿為「Changche shan」(長岐山),東引為「Tungyung」(東湧),東西莒為「White Dogs」(白犬)。[註84]清光緒 24 年(西元 1899 年)福建侯官人陳壽彭將英國海軍圖官局 1894 年第三版《China Sea Directory》譯成《新譯中國江海險要圖誌》,在地圖上標註南竿為「馬祖」,北竿為「唐岐」,東引為「東湧山」,東西莒為「白犬列島」,是為目前所見「馬祖」地名首載史籍之始。[註85]

 民國 22 年,國民政府於馬祖推行保甲制度,南竿設聯保辦事處;[註86]次年,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王伯秋著手編組各縣保甲,設「竿西聯保辦公處」於南竿牛角鹽館及北竿塘岐之鹽倉,下轄西洋、東湧、南竿、北竿、大坵、小坵、高登等島嶼;嗣以轄區過廣,將西洋、東湧另劃一聯保, 設辦公處於西洋;南、北竿則改屬「竿塘聯保辦公處」。[註87]

 民國 26 年,東湧始設保甲,由私塾教師、長樂人士林世隆出任首屆保長。[註88]民國 28 年 3 月,竿塘聯保辦事處改制為鄉公所,聯保主任翁成燦接任鄉長,未幾,連江縣政府改派康姓人士接替;隨後,福清人余宏清(又名余亞楻)嘯聚眾屬三、四百人,藉日軍所封「福建和平救國軍第二集團軍」番號,於東沙成立指揮部,余任總司令,王福明任副司令,林義和任團長,以保境安民為號召,率眾劫取竿塘鄉公所,康姓鄉長返回連江縣;林義和集合地方青年組自衛隊,並自任隊長,接管鄉政。該年11月,國軍八十師由翁成燦、陳郡利引導,突襲竿塘,余部死傷慘重,余亞楻斃命, 國軍保留林義和自衛隊後撤離。[註89]

 民國 29 年 8 月,林義和手下林震、陳依發叛變,夜襲南竿二集團司令部,林義和遁走廈門,餘眾分奔各島;10 月中旬,連江縣政府保安隊結合林義和舊部,於山隴蓮花山回襲,陳依發奔牛 角澳乘船敗逃白犬。[註90]民國 30 年,張逸舟在日軍扶持下於白犬島就任偽福建省主席,並隨日軍第三艦隊司令佐藤赴廈門。民國 31 年,日艦突至夫人澳口,林義和登艦被扣,日軍將其交付張逸舟處置,民國 31 年 9 月 8 日,全身遭綁紮鐵板,在進嶼海面沈海溺斃。張逸舟隨即佔領南、北竿及 鄰近島嶼,延續林義和施政措施,以迄抗戰勝利。[註91]民國 34 年抗戰勝利,東湧歸隸連江縣西洋鄉 東湧保,陳瑞琛續任保長。[註92]次年,聯保制廢除,芹壁村青年陳道銳出任北竿鄉長,福澳村青年林 岑如(大祿)出任南竿鄉長。[註93]

 民國 38 年 2 月福州成立綏靖公署,馬祖列島亦列入綏靖地區,該年 5 月,於連江川石島成立「福建省海上保安第一總(縱)隊」(即東海部隊或簡稱海保部隊),派王調勳兼總司令,林滄圃為副總司令,林蔭為參謀長,在連江縣收羅農民、漁民、部分地主武裝勢力,全軍人數約有 四千二百餘人控制閩江口。[註94]8 月 20 日,陸軍第七十四軍撤退馬祖,在南竿福澳登陸,旋即於 9 月 7 日移防平潭。[註95]9 月 1 日,隸屬臺灣警備司令部的「馬祖守備區指揮部」成立,派國軍 207 師 620團協同海軍巡防處進駐馬祖各島;海軍巡防處長關鏞上校兼任第一任指揮官,步兵上校周中鋒兼任副指揮官。海上保安第一總隊司令王調勳率部駐守白肯島(今西莒島),並兵分一支由李峙福(連 江琯頭人)、林守基(連江曉澳人)駐防高登。[註96]民國 39 年 12 月 15 日於牛角澳(復興村)成立「馬祖行政公署」,撤銷鄉公所及保甲制度,改設南竿、北竿、白肯、東湧、四霜、西洋、浮鷹、岱山等 8 區,每區設區公所,區下設村、伍,為地方基層行政組織;陸軍上校姚衍為首任行政長。[註97]從此,馬祖列島與大陸分屬國共兩黨,兵戎對峙,交通往來徹底隔絕。
 
 民國 40 年 3 月,駐紮白犬列島的東海部隊創辦《東海日報》,以油印發行,並修建「山海一 家」,成為官兵精神堡壘。[註98]民國 41 年 8 月,中國國民黨成立馬祖直屬區黨部。[註99] 民國 42 年 8 月15日,「馬祖行政公署」撤銷,改制「閩東北行署」,由陳拱北任行署主任,連江縣政府恢復設置, 下轄南竿、北竿兩鄉;長樂縣政府設於白犬,轄白肯鎮、東肯鄉兩鄉鎮。[註100]民國 43 年,中國青年 反共救國團直屬馬祖大隊成立於南竿介壽村。[註101]同年9月4日,南竿青年曹金平、曹常楷、曹常為、李趙東、胡文光等 5 人,獲地區保送金門中學就讀,乘水上飛機前往臺灣轉金門,適逢金門九三砲戰,滯留至 10 月 8 日始搭機抵達金門。[註102]

 民國 44 年,中央通訊社成立馬祖辦事處。[註103]3 月24 日國軍整編 84 師配屬 170 團進駐馬祖,成立「馬祖守備區指揮部」,直隸國防部,首任指揮官為華心權少將,下轄陸海空勤等部隊 70 餘個單位,並設東引、白犬、北高、馬祖東、馬祖西等 5 個守備隊,同日,美軍顧問組隨同國軍部 隊抵馬協防。[註104]7月1日「閩東北行署」改制「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俞棫人任專員, 下轄連江、長樂、羅源等 3 縣。[註105]9 月 3 日,馬祖守備區軍民在南竿介壽村舉行第一屆軍人節慶祝 大會,全國各界馬祖前線勞軍團全員參加。[註106]

 民國45年7月16日成立「馬祖戰地政務委員會」,接管福建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業務,並撤銷長樂、羅源兩縣政府,兩縣所轄各島劃歸連江縣管轄。9 月 1 日發佈戰地政務工作總隊第一 大隊上校大隊長王緒兼任連江縣長,設縣政府於馬祖村翁成燦舊居。[註107]馬祖指揮部指揮官何俊任政委會主任委員,何德用任秘書長,馬祖實施軍政一元領導。

 民國 46 年 3 月,馬祖政委會遷址南竿仁愛村(今馬祖日報社),連江縣政府移駐復興村政委 會原址[註108]。同年 7 月 1 日馬祖中學成立於南竿中隴山崗,首任校長由馬祖守備區指揮官何俊兼任[註109],9 月,招北恩出任馬祖中學任副校長[註110]。同年 9 月 3 日,《馬祖日報》創刊,四開一張,採鉛字印刷,新聞沿用中央社主要電訊,社址位於南竿馬祖村翁成燦宅,發行人為馬祖守備區指揮官 何俊,徐搏九擔任首任社長。[註111]10 月 10 日,《東湧日報》前身《神鷹日報》創刊,以手刻蠟紙油 印發行。[註112]馬祖日報與東湧日報的發行出刊,意謂著馬祖列島的發展歷史從此有了文字紀錄,為物質與精神層面的文化、生活,留下珍貴的史蹟。

 第二節、戰地政務初期的文化政策(民國 45 年至民國 65 年)

 馬祖列島位於閩江口外,自古以來即為福建沿海之藩籬,軍事地位險要。[註113]民國 38 年(西元1949 年)國民黨政府退守台灣,同年 9 月,台灣警備司令部成立「馬祖守備區指揮部」,國軍 207師 620 團進駐馬祖,與海軍巡防處及海上保安部隊共同協防馬祖。1950 年代,金門發生古寧頭戰役、九三砲戰等衝突,台灣海峽情勢緊張,閩江口外時有零星戰役。為了強化金馬前線戰鬥能力,並規劃未來反攻大陸戰爭時期之政務管理,民國 45 年(西元 1956 年)6 月 23 日,國防部頒佈「金門本縣戰地政務實施辦法」,並於 7 月 16 日成立「馬祖防衛司令部戰地政務委員會」,實驗軍政一體之戰地政務體制。

 一、強化反共意識

 依據「金門與馬祖地區戰地政務實施辦法」,戰地政務實施期間,防衛部司令官兼政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兼任黨務特派員,為戰地最高軍政首長,司令部政治作戰部主任兼任政務委員會秘書長,實際執行戰地政務之政令與政策;民政方面,縣長為軍職,由國防部派任,各科室主 管也多由軍職兼任,[註114]縣政諮詢代表經縣長遴選後呈報政委會核定,所有政令政策由政務委員會指導監督。

 此時期之文化政策以支援軍事為主,實施仇匪恨匪教育,最響亮通行的一句政治口號,即是: 「一顆心效忠領袖,一條命確保馬祖」。[註115]民國 46 年 9 月 3 日軍人節,馬祖日報創刊,創刊號揭示了馬祖日報改版肩負起的時代使命:「新聞報導內容以溝通軍民思想,主持正義,為我軍民喉舌,發揚戰鬥文化,促成軍民精神動員為目的,使馬祖不僅是一武裝戰鬥體,更是堅強的思想戰鬥體」 [註116]同日新聞第二版刊出指揮官何俊「告官兵書全文」,[註117]該文指出:「我們不能在這個愉快而驕傲的氣氛裡忘掉那些為創造九三而犧牲的革命先烈……,我們的使命是『確保馬祖,反攻大陸』,確保馬祖必須發揮馬祖精神。所謂馬祖精神就是團結一致的精神,軍民一家,三軍一體,力行實踐的精神;實幹苦幹,任勞任怨,克難創造的精神;研究發展,從無到有,英勇戰鬥的精神。」將馬祖精神總結為,團結、力行、克難、英勇八字,說明了一切為反共,一切為軍事的思想政策。

 民國 46 年,《馬祖日報》報導:「戰地政務係指戰時戰地的一種行政事物,也是在作戰時期對戰區地方行政的措施,旨在掌握並運用戰區人力物力支持軍隊作戰,摧毀匪偽暴力統治,重建 收復地區政權,推行地方行政。」[註118]說明了戰地政務施行的原則與內涵,亦即,將本縣劃為戰地,以軍事首長來主持戰區行政事宜,藉由軍事管制來遂行戰地政務。在此原則下,文教方面的工作範圍包括:各級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之整理、匪偽文化機構團體之調查、青年學生及社會民眾之再教育、教科圖書之編審供應、文化宣傳出版事業之設計指導與監督實施等。基本上,戰地政務時期的文化政策,在於監督、管制學校與文化機構的行政、出版、圖書、宣傳以及匪偽機關調查等,以配合軍事反攻,收復大陸河山。

 在政委會的監督與指導之下,縣政府的民教部門寓政令於教育,灌輸民族意識,加強政治號召,提高文化水準,本教民、養民、便民之旨,移風易俗,擁護政府,充實革命潛力,為反共抗 俄奮鬥到底。[註119]民國 47 年 3 月 2 日,婦聯連江縣分會成立,指揮官致詞勉勵馬祖婦女支援軍事、加入確保馬祖的陣營;要求提高婦女知識水準,鼓勵生產就業,堅定革命立場。[註120]婦聯分會主委王朱南君在婦女節勉勵馬祖婦女,除了實際負起齊家復國的責任,還要母教其子,妻勸其夫,姊妹勉勵兄弟,收復大陸;同時強調,「凡是對國民革命反共抗惡有益之事,都是婦女同胞努力奮 鬥之目標」。[註121]

 民國 47 年 11 月 10 日,連江縣兼縣長夏諭就職。馬祖防衛部指揮官何俊勉勵夏諭施政上必須作之君(管,導之以正)、作之師(教,齊之以禮,教民以戰)、作之親(愛民以德)、作之樸(服務造福)。[註122]同年 11 月 13 日,夏諭就職後召集縣屬同仁致詞:「由於大陸被匪偽政權竊據,以及戰地民眾之貧、愚、弱缺陷,戰地政府得兼負軍政與訓政時期兩大任務,使政務逐漸趨於憲政。」因此在施政上必須推行「民生第一,勝利第一」的保民、養民政策,以「建設馬祖,培養 民力,支援軍事,策進反攻」為目標。[註123]夏縣長並於第十四屆縣政會議指出,應重視對民眾的教化, 馬祖文化落後,民智未開,對民眾要苦口婆心,少用懲罰,教化與處罰並行,不可偏廢。[註124]

 在教化民眾的具體作為上,比較值得一提的是民國 49 年縣政府辦理八個星期的「鄉村保健員訓練班」訓練計畫,特由台灣聘請二位講師負責教學,培育地區婦女成為助產士。結業成績優良前三名為陳鈺瑛、林珠妹、曹鳳嬌。在結業典禮前一日規劃「衛生展覽」,共分「產前護理」、「妊娠時的衛生」、「生產之護理」、「嬰兒護理」四個單元;由結業的保健員擔任解說,並開放軍人、民防隊、一般民眾及中、小學生參觀;將衛生保健、護理、育嬰的觀念宣導普及到鄉村。政委會 孟秘書長於參觀後題字「惠及後代」紀念,可謂中肯之語。[註125]

 民國 49 年 9 月 27 日,縣政及縣諮詢會議合併召開,依據三民主義暨民生主義育樂兩篇補述為依據,目的為增進民眾知識、提高民眾政治水準,增加漁農生產、改善生活條件、增進國民身心健康、促進社會進步,會中決定以南竿鄉復興村為實踐三民主義示範村。[註126]當時連江縣人口為12,712 人,共有五鄉及 24 個落後貧困的行政村,復興村的實施成果將逐漸推廣到全縣實施。

 民國 54 年,由馬祖防衛部政戰處主辦的馬祖地區文藝聯誼會,雖名為馬祖地區,與會者皆為軍中藝文工作官兵及各部隊政戰主管共 60 餘人。馬祖防衛部司令官雷開瑄於會議中訓示:文藝創作必須遵守三民主義的文藝路線,以仁愛為中心,激發向上的、革命的、鼓舞戰志的人心;並指出對岸共匪卻把文藝作為麻醉人類靈魂的工具,遂行欺騙、狡詐、暴戾、殘酷、為人類製造仇恨 的伎倆。[註127]民國 63 年,軍中漫畫家牛哥訪問馬祖,漫畫作品 21 幅發表在《馬祖日報》副刊,內 容多為宣揚戰地政務建設成果,鼓舞軍民團結一致,為反攻復國大業而努力奮鬥。[註128]

 民國 55 年,毛澤東在大陸發動「文化大革命」,翌年七月,蔣中正總統於台北成立「中華文化復興推行委員會」,昭示倫理、民主、科學為中華文化的基礎。本縣亦積極響應文化復興運動,成立「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馬祖分會」,上電蔣中正總統致敬,並發表宣言,以弘揚中華文化、恢復民族精神、培養國民愛國思想、加強反共力量、摧毀匪偽政權、光復大陸為終極目標;責成防區所有部隊、機關、學校、社團普遍推行,積極全面促其實現。推行要項為:一、加強教育。 二、宣揚倫理。三、倡導新文藝。四、推行新生活。五、強化心戰。[註129]

 民國 55 年,政委會發布「馬祖地區公教人員婚姻調查實施細則」,通令地區公教人員切實遵守。該細則主要目的為:了解本地區公教人員婚姻配偶之忠貞程度,防止匪諜乘機滲透。並提醒戰地軍公教人員「設若擇偶不慎,小則家庭難臻和睦,大則所娶非人,必致匪諜份子乘機滲入,藉著丈夫工作於戰地,不免稍涉戎機,暗中刺探,蒐集軍情,不獨本身先蒙其害,且更影響大局,此實為我戰地公教同仁擇偶不可不注意者。」政委會除了對會屬單位集會內各組室之人員實施婚姻調查外,並對縣政府所屬單位之結婚案件予以審核;並規定此項調查不得虛構,否則依法懲辦。[註130]

 民國58年,由於中國國民黨文化工作會及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積極推動中華文化復興運動,而本縣施行戰地政務及連江縣正式設縣已有十餘年歷史,盧祖謙縣長責成社教館策劃成立「連江縣文獻委員會」。文獻委員會設委員 9 至 12 人,由縣府延聘專家及有關機關學校首長充任。文獻 會將分設編撰、採集、整理、總務四組,為連江縣志編寫預作準備。[註131]

 民國 60 年 11 月,繼任何良壂縣長再奉司令官指示編纂連江縣志,並於 24 日舉行首次座談;與會人員有政委會黃紹良、縣府主秘孫竺、商會魏浚總幹事、社教館鍾志勤館長、地方人士黃星華、 陳聯輝、林柏濟等人。[註132]可惜歷任兩屆縣長的籌備討論,治絲益棼,始終未能整理出頭緒,實際著手編纂連江縣志。

 二、建置精神標語

 戰地政務實施時期,遍佈在島內主要建築物牆上的精神標語,說明了此一時期馬祖軍民精神與思想的規範:「馬祖的精神標語融注了軍民的智慧與心力,可以說是馬祖島上的精神文化支柱,做為地方建設以及整軍經武的精神標竿」。[註133]這類精神標語大略可區分為兩大範圍:

 (一)反共宣傳

 福澳港邊矗立在福山頂照壁「枕戈待旦」最為顯眼,此乃民國 47 年,蔣中正總統親題,藉以警醒軍民,勵精圖治,隨時等待反攻的號角響起。位於南竿津沙村鐵堡的:「同共匪拚死活,與鐵堡共存亡」;還有「枕戈待旦確保馬祖,臥薪嘗膽反攻大陸」。亮島營房前的標語:「照亮大陸,反共前鋒;一兵守哨,萬軍安全」與「登高望大陸,跨海平妖魔」,甚至於連軍方協修的馬港天后宮龍柱上也鏤刻:「國仇家恨誰不知,消滅共匪定千秋。親恩兄義一身殉,感動人心傳百世。」等。隨時警惕軍民大敵當前,務須武裝精神,奮鬥到底。

 (二)效忠領袖

 南竿八角亭的標語:「一顆心效忠領袖,一條命確保馬祖」最能說明在反攻復國的大業上,必須要團結在英明領袖的領導下,才能克敵致勝。此外如東犬燈塔:「航海需要燈塔指引,革命需要領袖領導」。福山照壁附近,五大信念:「主義、領袖、責任、國家、榮譽」。東引中柱港:「其介如石」等,都說明了服膺三軍統帥蔣總統的領導是勝利成功的保證。
 
 北竿芹壁村民宅牆上以水泥雕塑的標語,書法端莊秀麗,現已成為地區獨特的軍事文化景觀。從村子入口處的「消滅朱毛漢奸」,到鄰近巷口的「檢肅匪諜」、「爭取最後勝利」、「軍民合作」、「光復大陸」、「解救大陸同胞」,最後是「蔣總統萬歲」,層層推進,具體而微地呈現出戰地 政務時期軍事文化的氛圍。[註134]

 三、歌曲教唱

 戰地政務時期,收音機與照相機都是違禁品,民間禁止持有。唱機是奢侈品,膠版唱片從台灣買回,大多是流行歌曲,被歸為靡靡之音。軍中、民防隊、學校教唱的歌曲,可分成兩大類:一類以政治教化為主的軍歌,另一類則為去國懷鄉的藝術歌曲。

 (一)軍歌

 民國四、五十年代,軍隊營房經常傳出嘹亮雄偉的歌聲,譬如:〈反攻大陸去,(打倒俄寇反共產,反共產,消滅朱毛殺漢奸 ......)〉,〈反共復國歌,(反攻,反攻,反攻大陸去 ......)〉。其他如:〈反共抗俄總動員,(反攻的時候到了,動員的號角響了 ......)〉,曾是民國 45 年前後兒童節歌唱比賽的指定曲。還有〈革命青年,(前進,前進,革命的青年前進 ......)〉等。這些歌曲的曲調激昂,唱起來熱血沸騰,頗能鼓舞人心。由於耳濡目染,再加上學校教唱,一般兒童、學生也多能琅琅上口。

 民國 47 年前後,司令官田樹樟將軍倡導「馬祖精神」。民國 54 年,司令官雷開瑄及政委會秘書長段春理在政工協調會議上指示,教唱〈發揚馬祖精神歌〉(張世傑作曲、華年作詞),及三大運動歌:〈誠實運動歌〉(張世傑作曲、華年作詞),〈禮貌運動歌〉(潘朝軒作曲、華年作詞), 〈整潔運動歌〉(彭虹星作曲、華年作詞)。[註135]除了貫徹誠實、禮貌、清潔三大運動推行外,還透過《馬祖日報》、政戰時間、村民大會、民防自衛隊訓練、學校等,雷厲風行,強力推廣教唱, 並擇期舉辦歌唱比賽。[註136]

 戰地政務實施後期的 70 年代,此時地方自治的呼聲時有所聞,馬祖文工隊的演出也亟需融入地方特色的歌曲舞蹈,因而有〈縣之花小唱〉、〈馬祖禮讚〉、〈海上長城〉、〈滌蕩赤禍復神州〉、〈杯底乾坤話老酒〉、〈豐年慶〉、〈馬祖農家〉、〈馬祖漁家〉等為文工隊演出而譜寫的曲子;但歌詞內容仍不脫「阿兵哥做前鋒,我們生產作後勤」、「英雄鐵漢同此心,復國傳薪火」、「光 復大陸,重整河山」之類的文宣教條,對馬祖鄉土與庶民生活刻畫不深,因而流行不廣。[註137]

 (二)藝術歌曲

 除了軍歌之外,從抗戰時期就傳唱不絕的抗日歌曲以及中國民謠等藝術歌曲,由於其曲調感人,歌詞貼近人心,特別是從大陸撤守台灣的大陸籍戰士,經常放聲高歌或低首吟唱,以解思鄉之愁。這類歌曲有,〈熱血〉、〈中國一定強〉、〈我現在要出征〉、〈白雲故鄉〉、〈長城謠〉、〈家在山那邊〉、〈祖國之戀〉等故國神遊、感時懷鄉的歌曲;另有〈蘇武牧羊〉、〈杜鵑花〉、 〈燕子〉、〈台灣好〉、〈寶島姑娘〉等較為通俗與輕鬆的曲子。[註138]

 四、文康育樂與勞軍 戰地政務的中心工作之一即為民力配合軍力,一切為反攻,一切為戰鬥。[註139]除了戰地守軍「兵演兵」「兵唱兵」的文康娛樂之外,戰地政務委員會並責成各部隊在其守備區內,輔導各鄉村成立康樂隊,於國慶日、蔣中正總統誕辰日、軍人節等慶典節日作大型演出,慰勞前線官兵。民國60 年前後的戰地馬祖,一方面持續宵禁戒嚴,加緊民防訓練,實施「仇匪恨匪」教育,另一方面 響應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提倡「人人康樂、處處康樂、時時康樂」的文藝宣傳表演。[註140]

 (一)婦女參與勞軍活動

 民國四、五十年代,本縣尚未興建電影院,軍中娛樂活動極少,除了由台來馬的勞軍團帶來歌舞演出,就只有軍隊以「兵演兵、兵唱兵」的方式,演出平劇、閩劇以及現代歌舞娛己娛人。民國 46 年,戰地政委會成立之後,防衛部各守備隊自行籌組軍中康樂隊之餘,也積極組織民間婦女編入自衛隊,除了戰技磨練也施以歌舞訓練,組成勞軍團分赴各部隊獻演。部隊官兵並以「小辣椒」、「小鋼砲」、「火箭筒」等外號對演出隊員評頭論足。民國 46 年,地區各村婦女隊配合各守備隊先是辦理康樂大賽,隨後選出表現優異的女隊員18位,組成「馬祖軍民祝壽與勞軍團」,指揮官親任團長,於 10 月 31 日總統七十一華誕,除在本島演出,並至北竿、高登、大坵與東西犬 勞軍演出,為期十天。[註141]

 (二)學生加入勞軍行列

 民國 47 年年 1 月 4 日,北竿塘歧國校小朋友歌舞慰娛駐軍。民國 47 年 7 月 14 日,介壽國小學生組成勞軍團在梅石休假中心演出,慰勞休假官兵。學生表演〈祖國之歌〉、〈燕子〉、〈台灣好〉、〈海洋舞〉、〈採茶舞〉及短劇等。[註142]馬祖中學在民國 48 年的祝壽晚會中,演出〈白雲 故鄉〉、〈少年的我〉等。[註143]

 民國 66 年,政委會頒佈「藝術服務社會實施要點」,規定縣立各國民中小學就其學區內舉辦「藝術服務社會」活動,每校至少演出一場,必要時可聯合舉辦。馬祖高中應擇適當地點,至少演出二場;縣府文教科、社教館協同救國團馬祖大隊,邀請音樂、戲劇、舞蹈優良之學校及社會團隊,安排在重點鄉村,舉辦示範性之藝術服務,至少演出二至四場;另請防衛部安排軍中藝術團隊,利用勞軍演出之便,巡迴鄉村服務演出。演出項目包括:音樂、民族舞蹈、戲劇、綜合藝 術等項。[註144]

 (三)祝壽車

 向蔣中正總統祝壽的方式不限於歌舞演出,民國 47 年的祝壽方式甚為特別;康樂中心副主任周友卿改裝軍車,設計成活動壽堂,分赴各村集合軍民拜壽。活動壽堂由四分之三吉普車改裝,車子後座四周插滿了小國旗,再綴以金色壽字;駕駛座後貼上一個大「壽」字,前面擺上方桌,上置壽桃、壽麵及簽名簿。活動壽堂來往各村落、據點、學校、機關,車上有兩位地區佳麗擔任司儀,車抵一處,即招來軍民列隊行三鞠躬禮,並燃放爆竹,以示隆重,一天下來有2000餘人拜壽。 指揮官並以〈獻心、獻身、獻血為總統壽〉為題,發表祝壽專文。[註145]

 民國 55 年,雲台藝宣隊也將軍車改裝成「雲台文康車」,行駛各部隊據點勞軍、服務。文康車上有隨車藝宣隊隊員,配置唱機、唱片擴音設備,到定點後即播放音樂進行歌舞表演;車上並 有書報雜誌供官兵借閱,一邊欣賞歌舞演出,一邊翻讀報章雜誌,甚至還提供代寫家書的服務。[註146]

 (四)藝宣隊 南竿藝宣隊全稱「南竿民防大隊藝宣一隊」,[註147]民國58年初,由山隴民眾自組的民俗藝術隊,原是以唱福州戲為主,自拉自唱,後來配合「大家唱,大家跳,大家哈哈笑」政策,而成勞軍團體。[註148]民國 59 年,離島北竿、白犬也成立同性質之民間藝宣隊,均為義務性無報酬業餘演出。[註149]

 同年 9 月,南竿、北竿、白犬三鄉藝宣隊,在南竿會師競演,[註150]而後易名為「南竿復興中華 藝宣工作隊」,並訂有生活作息管理規則。[註151]

 民國 50 年代中期,馬祖防衛部為維持長期穩定的康樂演出,也曾籌組「中興康樂隊」,定期 演出,後更名為「雲臺藝宣隊」,[註152]中興及雲台藝宣隊原都有意號召地區女性加入演出。然而,地區畢竟民風保守,並不熱絡,先後兩隊女性隊員皆來自台灣。民國 62 年後,軍方以政策因素撤銷雲台藝宣隊,樂器設備移贈馬祖高中。

 五、杜絕文盲教育 民國 40 年代,國軍進駐馬祖之初,一般民眾少受教育,多不識字。[註153]民國 47 年,夏諭縣長 於第六屆憲政會議指出,馬祖仍存窮、愚、弱三大問題,亟待教育解決。[註154]民國 46 年,連江縣政 府訂定「本縣處理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計畫」及「國民學校分校附設民眾補習教育班實施辦法」,[註155]普遍在各島設立國民小學及分校共 21 所,學生數達 2053 人,並創建馬祖初中,開始招生;同時也 在各國小附設民眾教育補習班,為失學民眾提供補習教育。[註156]

 按照失學民眾補習教育規定,45 歲以內未受過國民教育之成年人,強制接受補習教育,由村公所會同學校調查失學民眾,舉行入學測驗,按程度編班,出席人數未達七成,村長及副村長予 以申誡處分。[註157]辦法還規定,二學期讀完 4 冊教科書(每學期 2 冊),可寫簡單書信、告示、初 步看懂書刊,考試及格即可畢業,相當於國小畢業程度。[註158]除了識字教育,課程還需肩負民族精神教育,認識自己、認識敵人,寓政令於教育,灌輸民族意識,加強政治號召,提高文化水準, 進而堅定反共抗俄之意旨。[註159]

 民國50年統計,失學民眾補習教育實施5年以來,全縣已畢業1851人,佔應補習人數59.9%;充實教學內容方面,擬再增加教導養雞、飼豬、種菜、耕地等漁農及家庭副業課程,以求增加生產,改善民生。同時要求國校注重注音符號教學,一般民眾推行國語運動,舉辦鄉村級國 語比賽,使全區民眾皆能用國語交談,促進軍民合作與情感交流。[註160]

 民國 56 年前後,由於失學民眾多已接受補習教育,年輕一代也都進入國校就讀,接受正式學校教育,民教班人數日減,實施十餘年的失學民眾補習教育停辦,但對於提升民眾讀寫能力與文 化水準,助益甚大。[註161]

 六、民俗與宗教規定

 民國47年,夏諭縣長指出,馬祖列島孤懸閩海,過去政府鞭長莫及,民智閉塞,文化較為落後, 實為馬祖進步的一大阻礙;[註162]因此,在文化政策上以掃除文盲為首要目的,進而教民、養民、保民, 以移風易俗,俾使社會青年男女具有愛國家愛民族之榮譽精神,進而堅定反共抗俄之意旨。[註163]

 民國 48 年,夏諭縣長主持縣政會議,主任秘書提出當前縣政五項問題,其中第一項提及,本 區基督教信徒非法集會取締問題。[註164]同年,政委會通過「本縣推行新生活運動,改正社會習俗辦法」,[註165]倡導禮儀、改良婚俗、取締私娼、與男女間亂倫姘居之行為。《馬祖日報》評論:本縣婚禮以花轎迎娶、拜堂等禮俗,是為亟待改良之民俗陋習;部隊出借吉普車取代花轎迎娶新娘, 被視為開化民風,為地方帶來新的文明與熱鬧。[註166]同年,《馬祖日報》圓台山副刊有署名劉菱舟者,投書馬祖民俗二則,其中一則描述:馬祖的男人,不論長幼尊卑,都是故意的「衣不整鈕」, 習尚當年上海灘作風,敞露胸膛,而且根深蒂固,改造無望。[註167]

 民國 49 年,馬祖中學三週年校慶晚會,學生的表演節目被評為「靡靡之音,荒唐的流行歌曲和四不正的舞蹈,奏樂與搖沙鈴更是歪頭扭股,流氣十足。」評論還指出,學生的表演,在康樂 隊演出猶可,馬祖初中為最高學府,學生一言一行對民間皆有影響,千萬勿染上此不良習氣。[註168]

 同年,連江縣政府頒佈新生活推行辦法,以改善習俗提高國民道德,維護正常婚姻,建立美滿幸福家庭;其中第三點載明,應改善婚姻習俗,廢除童養媳與早婚陋習。[註169]

 民國 50 年,政委會認為馬祖民性未開、文化落後、迷信多端、怪俗雜起;居民多迷信於神, 遇事抽籤問卦,好以神治代替人治;其中最大的惡習要算是「過九」,[註170]因而嚴令禁止,徹底取締,消除浪費。南竿鄉公所,在復興村當場查獲餽贈「過九」禮品一批,全數沒收後轉贈該村救濟戶, 使孤苦無依者,也飽以口福。[註171]同年,政委會第 40 次會議通過建設三民主義施政綱要,[註172]其中與文化有關的建設有:改良風俗習慣,嚴禁早婚、賭博;改良喪葬、籌建公墓;戒絕迷信、禁止浪費,端正社會風尚。

 民國 54 年,政委會訂頒「改革風俗轉移風尚」實施綱要,[註173](在加強社會安全措施方面,要求各階層人士應戒絕賭博,不良婦女應查禁其越軌行為,各鄉村公所取締童養媳等不良婚姻制度和 變相之買賣人口行為,對於未成年男女亦不得核定其結婚。同年 10 月,政委會會務會報,[註174]指示有關單位積極策劃發展本區經濟,改善民生之外,要求民間能「正風氣、辨是非」,特別將「不良婦女」問題列為首要;會議指出,金門人口較馬祖超出二倍,但馬祖的「不良婦女」人數卻較金門多出一倍,必須從教育、宣傳與勸導方式促其向善。兼主任委員司令官甚至指示有關單位制訂「婚姻管制辦法」,比照台省限制山地婦女和平地男子結婚規定,以防止地區婦女和外地青年論婚嫁,進而保障地區青年的婚姻問題。

 民國 56 年,連江縣政府頒佈改善婚俗宣導資料,特別指出本縣教育逐漸普及,生活水準不斷提高,唯獨婚姻習俗迄未有顯著改善;地區民眾從小訂親,高價索取聘金,納養童養媳,十六、七歲即結婚圓房;早婚不但違反法令,對青年人的生理與心理也戕害無窮,是地區最嚴重的社會問題。[註175]

 綜上所述,戰地政務初期,政府機關與社會觀察,認為地區民眾民性未開,文化落後,甚且普遍存在貧、愚、弱等問題;在信仰與民俗方面更被指為迷信多端、怪俗雜起;對於祭典與迎神賽會,也多以鋪張、浪費等詞彙描述,認為這類飲宴行為與當時台灣民間的「大拜拜」如出一轍,且多以負面的態度視之;[註176]視宗教聚會為非法集會;部分婦女言行逕自冠以「不良婦女」標籤,沒入「摜九」禮品等。為了導正以上不良習俗,除了頒布多起移風易俗的規章法令,司令官、縣長及鄉長等,也在不同會議場合宣導革除不良習俗,導正社會風氣。民國 47 年,指揮官在縣長交接典禮上勉勵新任夏諭縣長,應作之君(管,導之以正)、作之師(教,齊之以禮,教民以戰)、作之親(愛民以德)、作之僕(服務造福),以達成「建設馬祖、培養民力、支援軍事、策進反攻」 的使命。這段訓詞,具體而微的揭示了戰地政務初期,馬祖地地區的文化政策。[註177]

 第三節、戰地政務後期的文化政策(民國 65 年至民國 80 年)

 民國60年10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本縣也感受到國家處於風雨飄搖中的艱難處境,「莊敬自強,處變不驚」的口號遍佈在島內各地的營房、政府大樓、介壽堂等公共建築。即便過年張貼的春聯,防衛部亦制訂制式規格,要求軍民統一模寫。[註178]民國 63 年春節,司令官親撰一副春聯:「高高興興過新年,痛痛快快殺共匪」,橫批「萬象更新」。鼓舞軍民「建設馬祖,收 復大陸」。[註179]

 民國 61 年,蔣經國接掌行政院,推行十大工程建設,為台灣三十年的經濟成長奠定基石;除了工商發展,也積極從事文化建設,包括在各縣市成立文化中心、舉辦文藝季活動、創立行政院文化獎、創設國立藝術學院等。於此同時,台灣社會要求國會改選的民主呼聲此起彼落,開放報禁黨禁的呼籲也時有所聞。

 此時期的本縣,一方面持續維持軍事第一,反共復國的戰地政務政策,另一方面也逐漸開始反省馬祖列島在兩岸對峙下的歷史地位,重視地方文化的獨特性,不論在新聞報導,或文化政策的推動上,也融入更多在地的、本土的內涵,而呈現出一股新興的社會氛圍。

 一、本土報導增加

 民國 68 年起,地區青年曹原彰、宋志富、林平銀等,相繼加入馬祖日報社記者陣容,加上原已在馬祖日報任職的吳依水,使得馬祖日報的報導呈現更多在地的觀點,更能以地方居民的角度論事評理,也顯示出與往昔偏重於軍事、政治與政令宣導不同的報導風格。

 民國 68 年 3 月 27 日,《今日馬祖》季刊的編者曹原彰投書《馬祖日報》:〈我的訴說:寫在 今日馬祖季刊二期付印前〉。[註180]該文指出,《今日馬祖》季刊是馬祖文化史無前例的拓荒與扎根工作,並深自期許,勿辜負地區栽培。

 曹原彰並於 71 年,在《馬祖日報》以圖文介紹,位於山隴幹訓班舊址前之「勝利之光」石刻, 書法古樸蒼勁,但卻被鄉公所招牌遮檔,呼籲恢復歷史遺跡,供後人緬懷思古。[註181]同年 6 月 29 日,曹原彰報導了政委會秘書長李建生提出的馬祖文化建設新方向:(一)、加強文物保存:整建馬祖歷史文物館。(二)、厚植藝文內涵:增設北竿、莒光、東引及南竿(馬港)圖書館。(三)、建築景觀維護:修建連江籍十烈士紀念碑。(四)、設立示範公墓,勸導遷葬星散墳墓。(五)、於福澳港福清嶺興建媽祖神像。(六)、以三民牧場與水產培苗室為基礎,籌設動物園與水族館。 (七)、興建兼具體育館功能之文化活動中心,可供千人集會。[註182]這些報導,拉近了政府施政與人民生活的距離,當年的施政規劃,也大致成為本縣的建設藍圖。

 民國 71 年 2 月 7 日,林平銀以在地人身分之便,調查統計馬祖列島的廟宇總數,同時訪問地方耆宿陳爾祥,鉅細靡遺地記載山隴白馬尊王廟的建廟因緣與種種傳說,為地方口述歷史與文史 研究,開了先河。[註183]

 同年 2 月 11 日,宋志富有關馬祖民俗的報導,從語言的角度反省馬祖方言的語譯以及對民情 風俗的誤解。[註184]宋志富指出:許多馬祖方言在書寫時多以音找字,在現有的漢字中推測可能的語譯,例如:「擺暝」誤為「排夜」,而未深究其意。對於祭典與迎神賽會也多有誤解,而以鋪張、浪費等詞彙描述,認為這類自發的飲宴行為與當時台灣民間的「大拜拜」如出一轍,且以負面的態度視之,忽視民間對神祇的信仰與膜拜,實際蘊含豐厚的社會與文化意義。報導指出:每年從農曆正月初 8 到 22 日,各村各社盛大莊重的「擺暝」祭典,對於宗室家族的凝聚、鄰里情感的溝通、與人倫五常的維繫,有著重要意涵。食饌所需的飲酒,概由去歲村中(或社友)添男丁者提供,或數瓶、或數打,端視家境而定;而且社首也會預留豬肉、米粉與老酒等以為回贈答禮;雖稱「食福」,但從社首的選定,福錢的收繳,還願的牲禮,到添丁酒、擺宴、分祭品,連串過程無不依循規矩,合乎禮數,教化自在其中。這些報導重新肯定古老民俗與文物的文化意義,也為地方文史研究奠定基礎。

 民國 72 年 2 月 21 日,吳依水報導了芹壁與橋仔聚落的民居現況,認為村落民居極富「民俗」 色彩,是本縣留存極為完善的古建築村落,並建議挑選幾棟民宅遷建為民俗村。[註185]吳依水並與宋志富共同報導北竿鹽政公告石碑遷往南竿文物館的新聞,當部隊兵工挖掘石碑時,塘岐村民捻香 膜拜,含淚恭送的場景[註186]

 同年 8 月 8 日,吳依水的報導:馬祖文工隊是一項藝術與工作結合,且能兼顧家庭與興趣的 工作。鼓勵地區婦女「當仁不讓」,踴躍參與。[註187]民國 76 年 1 月 22 日,吳依水報導興建於 1876年的東犬燈塔及其附屬四棟小屋,牆壁建材均為為花崗岩,屋頂覆以瓦片,極富特色;因年久失修,屋瓦破損嚴重、樑柱也已坍塌,交通部已撥款百萬修繕。吳依水呼籲整修東犬燈塔應注意「整舊如舊」,保留原有樑柱與瓦片,勿為遷就施工便捷,而以水泥灌澆屋頂,失去古蹟原有的風貌與架構。

 《馬祖日報》也因地方青年的參與,使得新聞內容融入更多在地居民的思考,能夠正反兩面呈現戰地政務解除對馬祖未來的影響,吸引更多居民關心地方事務,與民眾相互扶持,共同邁入解嚴後的地方自治時期。

 二、完成縣志編寫

 民國 58 年,馬祖政委會主委李定指示何良壂縣長,責成社教館館長鍾志勤策劃成立「文獻委 員會」,為連江縣志編撰預作準備。[註188]民國 60 年 11 月 24 日,舉行連江縣志編撰首次座談,與會人員有政委會黃紹良、縣府主秘孫竺、商會魏浚總幹事、社教館鍾志勤館長、地方人士黃星華、 陳聯輝、林柏濟等人。[註189]民國 65 年,社教館鍾志勤館長卸任前以擔任九年職務,有諸多建樹唯有 縣志編撰懸而未決,引為憾事。[註190]

 民國 67 年,王恕民縣長續承指揮官意旨,決心完成連江縣志編纂,並召開縣志編纂協調會, 決議責成社教館秘書姜榮玉擔任主編,介壽國中教師曹原彰協編。(註191) 同年 10 月 1 日成立「連江縣 志編審委員會」,開始起著手編纂。(註192)「連江縣志編審委員會」主任委員為縣長王恕民,副主任委員計有縣政府主任秘書沙永祥、縣黨部書記柯天鎧、馬中校長曹金平等。民國68年出版縣志第一、 二冊。[註193]

 民國 74 年,由於民國 68 年出版之連江縣志第一、二冊,編後已歷七年,雖然縣志體系尚稱完備,史料頗為充實;然而,七年間縣政建設、文化涵育、乃至民情風土等,皆有所累積更迭, 賴宗煙縣長指示續編縣志以增添內涵、補齊缺漏,以使縣志更臻完備。[註194]民國 75 年,由陳國土主 編的縣志三、四冊出版,共計 11 卷、37 篇、103 章,總共 35 萬字。[註195]

 三、硬體文化建設

 (一)馬祖歷史文物館

 民國 59 年 3 月 12 日,馬祖政委會秘書長李仙丹主持「復興中華文化運動座談會」,與會者一 致認為蒐集與保存本縣歷史文物,是復興中華文化運動聲中刻不容緩之事。[註196]民國 63 年 2 月 6 日,政委會召集官員座談,為了妥善保存地區歷史文物,展示地區獨特歷史文化,決定在國防部協助 下,籌設「馬祖歷史博物館」。[註197]馬祖歷史博物館於同年 7 月 1 動工 ( 後改稱歷史文物館 ), 10 月 31 日馬祖歷史文物館與介壽公園正式落成開放。[註198]文物館主建築與前端忠義、介壽二亭成鼎足之勢,內分一室二廳三館,分別展出總統、副總統及行政院長歷年巡視馬祖之圖片與管、教、養、衛的訓示。簡報室內含心戰、史蹟、建設三館。地區民眾捐獻與募集的各類文物則安置於陳列櫃內在其他三館展出。

 (二)捐獻民俗文物

 民國63年9月6日,縣政府呼籲地區民眾共襄盛舉,踴躍捐獻文物以豐富歷史文物館館藏內容;縣政府文教科長蔣榮森偕同婦女會理事長林好音分赴各村遊說民眾,勸募文物;各鄉、村幹部協助宣導呼籲民眾捐贈家中所藏文物,包括:遺墨、古幣、銅錢、陶瓷、古玩、首飾、衣物、碑石、拓印等。某些特別珍貴文物縣府並酌予報酬,並印製精美紀念冊致贈捐獻文物的民眾;所有文物 將標示文物名稱與捐獻者姓名以表尊重與感謝。[註199]

 (三)中正圖書館

 民國 66 年,連江縣政府籌建中正圖書館,國際獅子會中華民國總會捐贈四十萬元協建;山隴村民陳和和捐地建館,以響應政府推行文教工作;另有台北唐朝選先生及地區旅台青年向台灣各 界募集圖書,充實館藏。[註200]

 (四)福山照壁

 民國 78 年 1 月,位於福澳港邊福山照壁,闢建為「連江縣文建館」及「馬防部隊史館」,一樓入口豎立蔣公銅像;二樓規劃為文教館、法政館,三樓為民生館、安和館,四樓為忠誠館、懷 恩館及五樓涵藝館、風土館。[註201]

 (五)增建圖書館

 民國 80 年 8 月,教育部核定「本縣加強社教文化建設方案」,總經費 8000 萬元(教育部補助6500 萬元,文建會 1500 萬元)。在馬祖國小原址興建三層樓的「連江縣立文化中心」,包括「演藝廳」「圖書廳」「閱覽廳」及「展示館」,總經費 2500 萬元;離島北竿、莒光、東引鄉各建鄉 立圖書館,每館各 1000 萬元;餘下 2500 萬元充作社教發展基金。[註202]

 四、藝文活動與出版

 民國 60 年代,全國推行復興中華文化運動,本縣在文化政策上也多所配合,諸如編寫縣志、籌建歷史文物館與圖書館、蒐集古文物、辦理藝文展等。地方人士也開始著力於地區歷史古蹟、聚落民居與民俗風情的研究,相繼為文探討,並呼籲政府研究保存。

 民國 61 年 7 月 19 日,教師林金炎於馬祖日報副刊發表〈大埔石刻-兼述其人其事〉一文,[註203]復於民國 63 年 11 月 24-26 日,連載三篇〈馬祖懷古-燈塔、霧砲、勒石〉,介紹東犬島的燈塔、 霧砲與勒石三項古蹟。開啟本縣歷史遺跡探查與文物考據之新頁。[註204]

 民國 68 年,成立《今日馬祖》季刊社,第一期於 68 年元旦出刊。編輯內容有:自勉錄、政 令宣導、縣政剪輯、縣民櫥窗、新知介紹、文藝、專訪、風光簡介、機關學校社團簡介等。[註205]《今日馬祖》季刊每本收工本費25元,彩色印刷,二十五開本,有八十頁;內容包括:馬祖趣聞、婚俗、古蹟、石碑、霧砲、建設報導、戰地文藝、鄉村事蹟、另有學生園地、漫畫、歌曲等;為趣味性、 鄉土性、報導性、建設性的綜合刊物。[註206]

 民國 68 年 12 月,連江縣社教館在館長秦卓雄號召下成立婦女合唱團,包括婦女會理事長陳美蘭、教師、地區婦女及多位馬祖高中女生等,共有三十多位團員;該團每星期一次在馬祖高中 練唱,由馬祖高中教師謝人優指導。[註207]

 民國72年,為推展馬祖文化建設,出版《馬祖畫刊》,16開版本;內容有文物古蹟、史料研判、 文化體育活動、建設成果、風光簡介,有朋自遠方來。[註208]同年 11 月 1 日,由曹原彰、劉秋貴等人發起的《馬祖之光》創刊,馬祖旅台同鄉會出資,同鄉會理事長吳木雄擔任董事長,社長吳依鑒,曹原彰擔任發行人,總編輯為劉秋貴。這是第一份完全由民間自辦,以關心地方事務、探討地方 文化,報導旅台鄉親生活的綜合性刊物。[註209]

 民國 77 年 5 月 19 日,由作家邱秀芷發起「文化上前線」訪問團,行政院新聞局邀請台北的文化人,攜帶一千餘冊圖書,與馬祖駐軍及學校師生座談、溝通文藝創作理念,分享個人創作經驗;作家返台後將個人在馬所見所聞,經由文學書寫、繪畫、新聞報導等方式,向台灣民眾傳達戰地馬祖的風光人文與生活習俗,讓更多的台灣同胞認識馬祖。

 五、成立馬祖文工隊

 民國 72 年 8 月,政委會以宣導戰地政務成效,發揚戰地文化特色為宗旨,由秘書長趙奠夏主導成立「馬祖文化工作隊」,鼓勵在政府單位工作或民間婦女以安排工作方式,接受歌舞訓練,專業演出。女隊員全為馬祖女青年 9 名,男隊員有 16 位,由軍中具有才藝士官兵組成。馬祖文工 隊成立一周年後,已演出 140 餘場,深獲各界好評。[註210]為使演出水準提升,除了國防部撥款百萬添購衣飾、布景、樂器、道具等設備,並禮聘雲門舞集舞者指導歌舞表演。民國74年,更名為「馬祖文化藝術工作隊」,並赴台灣各縣巡迴演出,宣揚戰地特色與建設成果,民國 76 年更遠赴琉球公開演出。

 六、引進閩劇公演

 相隔 30 年之後,民國 72 年 2 月 20 日,馬祖旅台同鄉會閩劇社來馬演出,受到鄉親熱烈歡迎。南竿鄉各村居民扶老攜少爭相前往山隴廣場觀賞閩劇;介壽村長陳瑄健並請出山隴境白馬尊王宮 香爐,敬為上賓坐鎮廣場,與境內子弟一起觀賞演出。[註211]

 七、傳統民居研究

 民國 47 年 1 月,實施戰地政務近一年,《馬祖日報》報導東犬鄉的建設實況,內容指出,東犬鄉居民絕大多數捕魚為業,靠海為生,生活簡陋;鄉內除巍峨雄壯的燈塔之外,民居多為石屋, 石砌牆壁不開窗戶或窗戶狹小,空氣混濁、光線幽暗,應輔導其改良改建。[註212]民國54年5月,《馬祖日報》〈馬祖剪影〉專欄,描述山隴新街與老街尾端的民居,「兩條街的盡頭都可看到破舊的、矮小的、建築不規則的住宅,這些都是山隴最早的居民。從這些破舊的房子可看出一個世紀前的 山隴是貧窮的、落後的,現在這些房屋已漸漸地被遺棄、被淘汰……。」[註213]

 然而,到了民國 70 年代年,地方人士逐漸意識到馬祖民居的形式與聚落構成,有其獨特之歷史、環境、社會與經濟因素使然。民國 77 年,《馬祖日報》記者晏子明對古厝的七篇系列反省報 導甚為深刻;[註214]該報導引述林衡道先生的研究,說明馬祖民居的形式、結構與福建沿海閩江出海 口上下游的民居神似,甚至也有三合院或四合院的構造 [註215]

 八、民主呼聲漸起

 隨著國家情勢與社會環境快速變遷,海峽兩岸關係逐漸緩和,民主與人權也成為普世價值,為求社會和諧進步,民國 76 年(西元 1987 年)7 月 15 日,蔣經國總統宣布「解除戒嚴」,並同 時施行「動員戡亂時期國家安全法」,結束長達 38 年的戒嚴時期。[註216]

 民國77年1月25日,地區青年發起連署,主張廢除戰地政務、民選縣長、設立議會。署名「老兵」者,特於《馬祖日報》發表〈戰地政務絕不可輕言廢除〉一文回應;其理由為:(一)、廢除戰地政務後,軍中將自行養豬、做麵包、進口食品、交通行駛,部分民眾勢必因此失業,生計難以維持。(二)、道路無人清掃、計程車無人乘坐、農產品滯銷,重大建設無人施工,延滯地 區發展。(三)、將像澎湖一樣,無人造林。[註217]連江縣長林德政也認為,戰地政務一旦解除,民眾以下權益可能受到衝擊:(一)、地區優秀學生保送赴台升學制度可能無法持續,導致人才培育斷層。(二)、公教人員戰地加給薪俸減少。(三)、地區民眾應盡納稅與服兵役義務。(四)、商業運轉與鄉村衛生清潔軍方不再搭配。[註218]

 民國 80 年,李登輝總統推動憲政改革,同年 4 月 22 日,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議決廢 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並於 4 月 30 日宣告,自 5 月 1 日起,終止動員戡亂時期。[註219]

 動員戡亂時期雖已明令終止,國防部以「海峽兩岸對峙情勢仍未改變,金馬等外島地區,三面受中共砲火涵蓋,有隨時發生攻防戰之可能,為維護國家安全,保障復興基地二千萬同胞福祉, 及從容應府突發狀況,繼續實施戒嚴有其必要。」[註220]馬祖防衛司令部司令官依據戒嚴法之規定, 宣布本縣屬接戰地域,基於安全及防區戰備需要自民國 80 年 5 月 1 日零時起實施臨時戒嚴。[註221]

 本縣實施「二度戒嚴」的措施,減緩了馬祖走向地方自治的腳步,馬祖民眾的基本人權與自由深受影響。民國 80 年 5 月 7 日,金馬兩地諮詢代表與民眾連袂赴立法院抗議,夜宿立法院群賢 樓大門達 11 天,史稱「五零七反戒嚴」事件。[註222]

 於此同時,劉家國在《馬祖之光》月刊第38期發表〈堅決反對金馬二度戒嚴〉,該文以情、理、法三方面闡述二度戒嚴對本縣未來發展造成的負面影響。於情,台澎地區已於民國 76 年解嚴,本縣仍實施戒嚴與戰地政務,以軍管民,對地區民眾的基本人權與參政權多所限制,而且兩岸對峙氣氛日趨和緩,本縣亟待解嚴,發展觀光改善民生。於理,動員戡亂時期已經結束,本縣仍以接戰區名義實施戒嚴,不但台灣多家媒體輿論提出不同意見,也有礙國際形象的建立;何況科技發展快速,戰爭型態多樣,前線的意義與重要性已今非昔比,戒嚴除了限制金馬地區發展與民眾自由,對於戰力提升與確保台海安全並無多大助益。於法,戒嚴法第三條規定「戰爭或叛亂發生之際,某一地域猝受敵匪之攻圍或應付非常事變時,該地陸、海、空軍最高司令官得依本法宣布臨時戒嚴。」顯然與憲法第39條規定「宣佈戒嚴為總統之權力」相抵觸,而且金馬地區並未發生「戰爭」、「叛亂」、「猝受敵匪之攻圍」、「非常事變」,金馬司令官逕行宣佈戒嚴亦不符合戒嚴法第 36 條之要件。[註223]

 縣政諮詢代表會也於民國 80 年 5 月 4 日,針對馬祖防衛部司令官顏忠誠宣布臨時戒嚴命令,由諮代會主席陳振清召開第四次臨時會第二次會議,會中陳貴忠、曹以雄、李金梅、劉美官、葉世福、陳瑄健等代表,均轉達民意,力陳二次戒嚴對地區發展的限制,劉家國代表人在東引不克 出席,也以電話聲明,明確反對二次戒嚴。[註224]

 民國 80 年 6 月 1 日立法院內政國防聯席會議,決議追認金馬臨時戒嚴案,但附帶決議於該年9 月底廢止戰地政務。[註225]民國 81 年 11 月 7 日,馬祖防衛司令部發佈命令:「茲宣告本縣自 81 年11月7日零時起解除臨時戒嚴」。此一歷史性文件宣告實施長達36年又23天的戰地政務正式終止, 本縣開始實施地方自治。[註226]

 連江縣政府於國防部正式宣佈停止實施戰地政務前夕,提出〈戰地政務成果報告〉,說明馬祖在民國三、四十年代民智封閉、人才短缺、社會進步緩慢之下,政委會建設馬祖之成果。就文化建設部份,該報告指出:戰地政務施行之初,本縣民智未開,首要之務即為辦理補習教育以去除文盲;推展社會活動,開辦各式講座,家事與職業訓練,以增進民眾作為現代化公民的知識與技能;蒐集歷史文物與辦理書畫藝品展覽,提升民眾藝文欣賞能力;成立馬祖文化工作隊,宣揚 民俗文化與戰地建設成果等;為本縣於戰地政務實施時期的文化建設,作出概括性總結。[註227]


板主管理 -回標題列表- -我要回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