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江縣海洋資源中心佈告欄


  標題:馬祖日報社論/推動刺網實名制永續海洋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21-05-05    閱讀人次:310 )  

社論/推動刺網實名制永續海洋--2021-05-05 馬祖日報

 中央推動刺網實名制將於七月一日開跑,屆時攜帶未標示刺網網具出港就開罰,另外宣導期後,不標示或遺失未主動通報都將處三到十五萬不等的罰鍰,但其實台灣已經晚於國際趨勢多年,基隆在四年前跑在中央之前,隨後新北及澎湖跟進,馬祖亦於今年一月正式公告實施,六個月宣導期後就將正式執行,是否能夠像基隆一樣收效斐然,考量地方政府的執行力。

 海洋廢棄物已然成為危害海洋生態的主要殺手,海洋廢棄物中除了民生消費用塑膠外,還有一大部分就是漁業廢棄物,而漁業廢棄物的三大巨頭就是保麗龍、刺網和浮具,相信每位曾經參加淨灘地鄉親都能輕易的在海灘垃圾中瞧見;其實漁業廢棄物對漁民生計也造成不少困擾,像是廢棄漁網纏繞船隻螺旋槳、堵塞排氣管,造成漁船故障事件屢見不鮮,早幾年透過有雷達的大船,可以顯示馬祖近海可說是網網相連、步步陷阱。

 聯合國為確保公海生物資源永續,在一九九三年起禁止各國於公海進行流刺網漁業,有些國家加碼連近海也不允許,但我國長期漁政管理均以漁民生計考量,通常都是在國際壓力下才會進行些許動作,在欠缺海洋保育以及資源永續的思維及執行力下,導致近海漁業資源枯竭,漁民捕不到魚的雙輸局面。在台灣四周環海的情況下,其實應該具備更完備的海洋政策,但其實至今一直仍處於多頭馬車,分散事權的情況下,自然無法發揮任何有效的作為。

 根據漁業署官員受訪表示,台灣約有2萬艘漁船,有一半以上用刺網捕魚,自民國106年至今大概已協助1900艘船不用刺網捕魚;另外在今年推行刺網實名制,將相關的法規訂定完整後就立即啟動,若是刺網遺落在海中,漁民必須自行清理,目前第一類9處漁港已經在岸上設置廢棄漁網具暫置區、二類漁港也已經完成31處,希望今年底能達到所有漁港,放置的漁網會由漁業署、環保署合作回收、再生。

 有不少漁民反映,漁網這麼多怎麼標示的完,或是說漁網也要錢,不可能故意不要的,或者說底拖更傷害海洋生態等,但其實這並非比較的問題,是每一個環節都要進行管理,台灣至今尚未禁止使用刺網,但根據海洋保育署的統計,在2019年清理海底垃圾,其中有六成是廢棄漁網、漁具,更直接導致魚群、鯨豚、海龜纏繞死亡,金山近期一場淨灘活動,近三千一百公斤的垃圾中,漁網佔二千一百公斤,因此漁網的管理已經到了不得不做的時候。

 風浪把廢棄漁網打上岸後,沿岸的礁岩和消波塊,被一圈圈漁網纏繞,颱風來了都帶不走,泡水的廢漁網重量尤其驚人,水下的覆網清除更耗工,纏繞在海底礁石的網繩,盤根錯節,有的還夾帶鉛條,而且這些漁網分布的位置,往往都有一定深度,清除非常不易。

 這絕對不是一項針對性的政策,而是為拯救邁入急診室的海洋生態不得不的作為,主要是希望透過實名制,增加漁網管理的責任制,只要實名註記以及通報就會避免所有的處份,海洋生態需要大家的努力,永續更要大家都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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