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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第九章 其他機關與社團 |
作者:will ( 發表時間:2002-03-26 閱讀人次:25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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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其他機關與社團
一、東引警察所
(一)沿革
馬祖列島孤懸海隅,早年形同化外,政府鞭長莫及,以致盜賊盤據,治安不靖。民國23年,福建省連江縣政府始設「竿西聯保辦公處」,編組壯丁責成地方治安;民國34年,抗戰勝利,聯保改為鄉公所,設「鄉隊附」維持地方治安。民國38年,國軍駐守各島,並協助治安工作。
民國46年,本鄉始設巡官1人,早期均由部隊軍官轉任,除維護治安外,兼任鄉公所警衛幹事,協助民防集訓、督導環境衛生及受理各項民刑事業務,以期達成戰地政務「管教養衛」之目的。民國46年至58年間,與東引鄉公所均設公署於樂華村51號(早年稱「鹽館」)。
民國45年,金馬地區實施戰地政務,民國46年元月成立「連江縣警察所」於南竿。各鄉置巡官1人,兼鄉公所警衛幹事,負責地方治安及協訓民防。
民國54年12月,連江縣警察所改編為連江縣警察局。此時,警察人員除治安任務,並兼聯檢工作,各鄉設分駐所,依行政村建立警勤區,派駐村警員,警政業務漸上軌道。
民國90年8月,因應立法院三讀通過「離島建設條例」,實施「金、馬試辦兩岸小三通」,為維護地區治安並兼顧政府人力精簡政策,東引警察分駐所改制為東引警察所。
(二)大事記
民國58年,座落南澳廣場的鄉公所廳舍完工,東引警察分駐所遷入辦公。
民國73年3月,鄉公所與民眾服務分社聯合辦公大樓(現鄉民代表會)完工啟用,東引警察分駐所也遷入。
民國78年1月17日,東引電信營業處電信大樓落成,東引警察分駐所分用南側三層樓房,於一樓辦公。
民國85年7月1日,位在東引鄉公所大樓後方的東引警察分駐所新廈落成啟用,連江縣警察局長林清桓主持剪綵典禮。
(三)組織編制及裝備
東引警察(分駐)所設所長1人、巡佐1人、警員3人。
歷任主管(前期為「巡官」,後期稱「所長」)為余建華、鍾倢父、陳明清、陳曉洲、秦繼孔、孫自蔚、孫翼德、劉益惠、陳繼德、曹爾春、徐文明、陳七春、陳通武、林貽俊、葉炎官、林國安、黃國全、紀仕強、陳善國、陳可榮、賴清芳、葉添旺(民國94年12月17日履新)。
全所依規定配置槍械、防彈衣、巡邏(警備)車、無線電等。
(四)主要勤務
1.家戶訪查。
2.家暴案件及刑事案件處理。
3.交通稽查。
4.直昇機場安檢。
5.協辦防颱、救災等工作。
6.選舉及春安等保安工作。
7.臨檢;防範犯罪佈建、偵防及宣傳;查緝走私。
8.協助後送醫療及調解糾紛等為民服務事項。
二、連江縣消防局東引分隊
連江縣消防局成立於民國90年2月2日,東引分隊隨後於2月4日掛牌運作。該分隊成立初期,設分隊長1人,由東引分駐所巡佐林樹昌奉派受訓後出任。另配置隊員3人,由服消防替代役3名役男擔任。民國93年3月1日,補實1名專任隊員。
東引消防分隊成立之初,暫借北澳復興樓為辦公處所,佔地約70坪。開辦初期,辦公桌椅借自東引鄉民代表會,並自東引警察分駐所移撥消防車2輛,消防泵浦2台、手提消防泵浦1台,另有東引義消中隊16人協助消防救災。
民國94年4月,新建於東引警察所旁的消防大樓落成啟用。現有主要配備水箱消防車、化學消防車、救護車各1輛,沈水式泵浦及手提式泵浦各2台。另有東引義消大隊21人,加入消防救災行列。
三、第十海巡隊東引分隊
(一)沿革
第十海巡隊東引分隊全銜為「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海巡隊東引分隊」,成立於民國89年11月29日。成立初期暫租樂華村1號民宅辦公及住宿。配置2部警艇,一艇常駐東引,一艇與馬祖機動換防。民國97年11月,坐落中柱港的新建大樓落成,遷入與中柱漁港安檢所合署辦公及住宿。
(二)任務
1、海域犯罪偵防、海上非通商口岸查緝走私。
2、海難救助、緊急運送病患。
3、取締越界捕魚及違法炸魚,保護漁業資源。
4、與建設局合作,組訓地區漁船,每年4月1日起至9月30日登島管制期,共同執行燕鷗保護巡邏任務。
5、與消防局合作辦理救生員訓練,及年度海上救生救難演練。
6、不定期與兩棲連聯合舉辦海上大掃蕩。
7、其他海洋執法及海事服務等事項。
(三)組織編制
東引分隊隸屬第十海巡隊管轄,設分隊長2人、小隊長1人、隊員13人,合計派駐16人,配置100噸及50噸巡防艇各1艘。
四、中柱漁港安檢所
(一)沿革
中柱漁港安檢所全銜為「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第十岸巡大隊中柱漁港安檢所」,成立於民國89年1月28日,成立初期進駐忠誠門軍方舊有房舍,住宿及辦公環境均十分簡陋。民國97年11月,坐落中柱港的新建大樓落成,遷入與第十海巡隊東引分隊合署辦公及住宿。
(二)任務
1、海岸及商、漁港安全檢查。
2、入出海岸管制區之檢查與管制。
3、受理申辦進出港口報驗作業。
4、船舶及其他水上運輸工具非法進入海岸地區之管制及處理。
5、海岸、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境。
6、海岸地區犯罪偵防、警衛及警戒。
7、海岸涉外事務協調、調查及處理。
8、與東引警察所配合,實施港區巡邏,維護港區安全。
9、清除油污,維護海洋生態。
10、大陸漁工管理。
五、東引鄉調解委員會
本鄉依「鄉鎮市調解條例」之規定,設置東引鄉調解委員會,辦理民事事件、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之調解事項。
調解委員會由委員7至15人組織之,並互選1人為主席。調解委員會委員,由鄉長就本鄉具有法律知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推薦,並檢送其姓名、學歷、經歷及家庭狀況等資料,送請鄉民代表會同意後聘任,任期4年。現任調解委員得連任,其連任由鄉長層報核准,逕予續聘。
調解委員會主席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於開會時得支領出席交通費。調解委員會調解時,應有調解委員3人以上出席。但經兩造當事人之同意,得由調解委員1人逕行調解。
調解委員會置秘書1人,由於業務量甚少,由鄉公所民政課職員兼任。
民國100年1月,東引鄉公所聘鄭龍飛、林金聚、劉增榮、林耀宏、莊美倫、劉德欽、張麗卿、謝明珠、林蔓菁等9位公正人士,出任調解委員,並推選鄭龍飛擔任主席,任期至103年12月31日止。
六、中國國民黨東引鄉黨部
(一)沿革
馬祖地區中國國民黨黨務工作,始於民國41年1月,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指派姚衍為「馬祖直屬區黨部」籌備委員會召集人,負責辦理黨員歸隊登記、自清改造和建立組織等工作。同年8月,福建省特派員辦公處書記長張超抵馬,召開黨員大會。民國45年7月,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黨部特派員、書記長及主任委員,分別由馬防部司令官、馬防部政戰主任及連江縣長兼代,實施軍、黨、政一元領導。
中國國民黨於民國42年就開始在本鄉吸收黨員,次年成立「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東引中隊」,隸屬中國青年反共救國團馬祖大隊。民國50年正式成立「中國國民黨福建省連江縣第四區黨部」,初期設址於中柳村林依灶民宅,亦即東湧國校舊址,民國58年遷址樂華村70號(前期與鄉公所同棟大樓,後改建為電信大樓)。民國95年9月起,以派任之義務職主任住宅為辦公處所。
早年東引鄉黨部不但負責吸收及組訓黨員,並積極參贊地方事物,諸如地方人事推薦與晉用、鄉政重大決策、民防訓練、民教班等,甚至負責鄉村情報佈建及人事調查等情治業務。
民國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次年3月1日東引黨務組織名稱改為「中國國民黨福建省連江縣東引鄉黨部」。民國91年中國國民黨實施組織再造,東引撤銷組織及人員編制,設東引聯絡處。
(二)組織編制與業務概況
民國95年7月以後組織變革,鄉黨部委員分遴聘委員與當然委員。遴聘委員包含現任黨籍鄉長、縣議員、鄉民代表會主席、重要社團領導幹部等,由縣黨部遴聘之。當然委員包含投票所召集人、區分部召集人(各村1人)。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委員互選之,多由鄉長擔任。
黨部另設「紀律委員會」,設置委員約5人,其中1人為常務委員,均由鄉黨部建議提名,縣黨部聘任。以上人員均為義務職。
歷屆專職主任:陳才元、林柏仁、林長瑞、林作舟、陳一鵬、黃懷廉、謝志剛、林振明、曹依順、林滿正、張德安。歷任義務職主任:楊雲成、曹恆勇(民國99年9月1日接任)。
七、退伍軍人協會連江分會東引服務站
退伍軍人協會連江分會東引服務站成立於民國84年,該站成立至民國89年間,都由連江分會理事鄭龍飛兼任主任,該站亦設址樂華村98號鄭龍飛自宅。民國99年間,會員40多人。該站服務項目包括急難救助、傷病探視、喪葬協助等。
八、東湧社區發展協會
(一)沿革
民國83年行政院文建會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希望藉由文化藝術角度切入,凝聚社區意識,改善社區生活環境,建立社區文化主體性。馬祖地區社區營造起步稍晚,由南竿鄉復興村於民國91年率先成立「牛角社區發展協會」,此後數年,南、北竿、莒光3鄉各村相繼成立社區發展協會。東湧社區發展協會成立於民國95年9月,以「深耕東引、創建海上新公園」為宗旨,爭取社會型計畫補助人力資源,增加就業機會,解決失業問題,並以活絡社區商機,促進觀光發展為願景。
東湧社區發展協會的主要任務為辦理社區及觀光景點的環境清理維護,進而結合環保概念,協助社區週邊環境綠美化及樹苗維護,舉辦社區藝文研習、講座與教學等活動,達到社區總體營造的永續經營目標。
(二)理監事名單:
第一屆(民國95年9月)理事長林德建;理事王禮民、劉春利;監事蔡行光。
第二屆(民國97年7月)理事長林德建;理事劉金灼、王禮民;監事蔡行光。
第三屆(民國99年10月)理事長張永江;理事林德建、蔡行光;監事劉金灼。
(三)活動紀要:
民國97年7月10日,召募高中生、大學生進行「97年度社區基礎資源調查計畫」,為東引累積文化資產。
民國97年8月14日,協會幹部與多元就業人員赴莒光鄉觀摩取經。
民國97年10月,邀請畫家吳金城舉辦「藝術家駐村」活動,與居民共同生活及創作。
民國97年11月19日,驗收「藝術家駐村」成果,舉辦「藝載東湧」美展。
民國97年12月16日,邀請《外島書》作者何致和重返東引,舉辦「我曾在東引這座島上…」講座。
民國98年6月14日,舉辦「居家佈置DIY」活動。
民國99年5月,邀請畫家吳金城舉辦「漂流木工藝彩繪創作研習與培訓」活動。
民國99年5月,協會幹部與多元就業人員赴臺參訪基隆市八斗子長潭社區發展協會。
民國99年11月22日,舉辦「廢食用油製作環保手工肥皂教學」課程。
九、連江縣農會東引辦事處
(一)沿革
「連江縣農會東引辦事處」原為「東引鄉農會」,而鄉農會的前身為「連江縣農會東引鄉分會」,創立於民國56年11月4日,到民國76年9月止,共選出10屆理監事,首任理事長為林英,最後一任為林發喜。
民國78年,陳安國卸職東引鄉長,開始推動東引鄉農會合法化,依據農會法召開會員大會,終在民國78年3月23日正式組成「東引鄉農會」,選出王才妹、許金寶、王詩漢、陳杭照、陳隆光、林日昇、劉亦才、陳麗英、陳忠寶9名理事,王才妹任理事長;林發喜、林桂嬌、林福秋3名監事,林福秋任常務監事。由陳安國擔任總幹事,並同時設立果菜中心。
民國79年,東引鄉農會與東引鄉漁會合併,成立「農漁會聯合辦事處」,正式編制包括總幹事等職員8人,臨時工2人;同年12月,搬遷新址,位於民生國宅下方。
東引鄉農會主要業務包括雞蛋、冷凍副食品及果菜等共同運銷,民國81年間農漁會一度推出「黃魚禮盒」,市場反應頗佳。
民國82年4月,舉辦第二屆理監事選舉,王詩漢出任理事長;民國83年,劉春利接任代理總幹事;民國84年10月1日,林日壽出掌運銷股長。
民國83年,由於蔬果、雞蛋、冷凍食品開放民眾自由進口,農會業務日益萎縮,造成入不敷出,每月虧損累累,為撙節開銷,人事不斷精簡。
民國86年7月1日,東引鄉農會正式併入連江縣農會,改稱「連江縣農會東引辦事處」。民國88年10月,因財務困難,原會計兼出納林靜婷離職,至此農會僅剩專職人員林日壽1人;民國95年12月,因農委會補助計畫停止,東引辦事處不再聘用專職人員,改聘兼職人員。
民國99年底為止,本鄉計有農會會員24人,贊助會員2人。農會會員費每月30元。
(二)業務概況
1.承辦農民保險、農民健保、老農津貼及農民招待所管理等業務。
2.補助農民農具、農藥、肥料及代購菜籽等服務。
(三)設備
東引辦事處現有房舍包括民生國宅辦公廳舍1棟、農民招待所套房5間、冷藏庫4間、南澳碼頭庫房1棟。
(四)連江縣農會東引鄉分會歷屆理事長及理、監事名錄
第一屆:
民國56年11月4日選舉產生:林英、黃良榮、陳逸如、陳其遂、林木龍5名理事,林英任理事長;林水哥、林發喜、王才妹3名監事,林水哥任常務監事。
第二屆:
林英連任理事長,缺選舉資料。
第三屆:
民國62年7月30日選舉產生:陳隆光、許金寶、林日昇、王才妹、林雪雪5名理事,陳隆光任理事長;陳蓮弟、林景春、陳依化3名監事,陳蓮 任常務監事。
第四屆:
民國64年7月14日選舉產生:陳隆光、許金寶、林日昇、林利鑾、王波波5名理事,陳隆光任理事長;張金城、王才妹、林景春3名監事,張金城任常務監事。
第五屆:
民國66年11月7日選舉產生:陳隆光、林利鑾、張金城、許金寶、林木水5名理事,陳隆光任理事長;劉水官、陳蓮弟、劉依才3名監事,劉水官任常務監事。
第六屆:
民國68年8月13日選舉產生:陳隆光、陳福官、林利鑾、劉玉仁、林發喜5名理事,陳隆光任理事長;王詩漢、王才妹、謝木金3名監事,王詩漢任常務監事。
第七屆:
民國70年10月5日選舉產生:陳隆光、林發喜、張金城、柳雨春、林木水5名理事,陳隆光任理事長;林元清、林木利、許金寶3名監事,林元清任常務監事。
第八屆:
民國72年8月15日選舉產生:王才妹、林利鑾、林發喜、林元清、陳隆光5名理事,王才妹任理事長;許金寶、林木利、林木水3名監事,許金寶任常務監事。
第九屆:
民國74年8月19日選舉產生:柳雨春、王詩漢、陳隆光、林發喜、許金寶5名理事,柳雨春任理事長;林水哥、林木水、劉亦才3名監事,林水哥任常務監事。(柳雨春於同年9月16日辭理事長,11月1日補選陳隆光任理事長)。
第十屆:
民國76年9月29日選舉產生:陳隆光、許金寶、王詩漢、林發喜、王才妹5名理事,林發喜任理事長;林水哥、林木水、林利鑾3名監事,林水哥任常務監事。
十、馬祖區漁會東引辦事處
(一)沿革
民國46年8月,「連江縣漁會」於南竿成立,但會務未臻理想。民國50年重整組織,召開第二屆會員大會,改選理監事。連江縣漁會組織健全後,於民國52年8月13日設「連江縣東引區漁會」於本鄉,首屆理事長為林元土,第二屆理事長為林福秋。
民國56年,為配合東引鄉各社團全面改組,成立「連江縣漁會東引鄉分會」,重新選舉東引鄉漁分會首屆理事長,並設會址樂華村25號隔壁舊漁會房舍。理 事長下置總幹事1名,負責綜理漁分會業務。歷任總幹事為洪通才、林英、陳三友、陳寶珠、劉禮銀。
由於早年本鄉盛產黃魚,漁業興盛,每年從馬祖各島前來撈捕黃魚漁船為數可觀。因此從民國50年成立的「東引區漁會」至民國56年改組為「連江縣漁會東引鄉分會」,都以收取「黃魚稅」及「漁船出海作業證明費」等規費,維持會務運作。
民國79年,由於連年漁業蕭條,為節省人事及業務支出,東引鄉農會與東引鄉漁分會合併,成立「農漁會聯合辦事處」,由卸任鄉長陳安國出任總幹事,統籌全鄉農漁業務。
民國86年7月1日,東引鄉漁分會併入馬祖區漁會,改設「馬祖區漁會東引辦事處」,聘兼職人員1名。
馬祖區漁會理監事每4年改選1次,由25席漁民代表投票產生;民國98年舉行的第21屆會員代表大會,東引地區會員選出漁民代表2席。
民國99年底,馬祖漁會東引地區會員共計73人。
(二)業務概況
1.承辦漁民保險、漁民健保。
2.申請漁民各項補助。
3.政令宣導、公文收發。
(三)連江縣東引鄉漁分會歷任理事長及理、監事名錄
第一屆:
民國56年8月24日選舉產生:林以瑞、陳瑞琛、陳祿官、柳雨春、張金城5名理事,林以瑞任理事長;林利鑾、林玉貴、謝瑞仁3名監事,林利鑾任常務監事。(林以瑞因不具國民黨員身分,旋於同年9月5日辭理事長,由理事陳瑞琛接任)。
第二屆:
民國58年7月24日選舉產生:林福秋、林德利、陳三友、陳祿官、陳寶珠5名理事,林福秋任理事長;張金城、劉增端、林利俊3名監事,張金城任常務監事。
第三屆:
民國62年7月15日選舉產生:林利鑾、林德利、林金樑、柳雨春、陳其灼5名理事,林利鑾任理事長;林金順、劉宜銓、劉宜霖3名監事,林金順任常務監事。
第四屆:
民國64年7月2日選舉產生:柳雨春、林利鑾、劉德欽、陳三友、馮敬霖5名理事,柳雨春任理事長;陳寶誠、林金順、劉宜銓3名監事,陳寶誠任常務監事。
第五屆:
民國66年8月9日選舉產生:林利鑾、柳雨春、劉德欽、陳寶珠、林金順5名理事,林利鑾任理事長;林金聚、陳寶誠、劉宜銓3名監事,林金聚任常務監事。
第六屆:
民國68年8月30日選舉產生:林金聚、劉德欽、林利俊、柳雨春、陳寶珠5名理事,林金聚任理事長;陳依明、劉增耀、劉宜銓3名監事,陳依明任常務監事。
第七屆:
民國70年10月2日選舉產生:林金聚、陳寶珠、王依仁、張永恆、劉德欽5名理事,林金聚任理事長;林亨炳、林利俊、袁揚光3名監事,林亨炳任常務監事。
(民國72年以後,缺資料。)
十一、連江縣東引鄉工分會(已併入連江縣工會)
(一)沿革
為因應政府實施勞工保險政策,爭取勞工權益,本鄉於民國56年11月4日成立東引鄉工分會,會員以第二類無一定雇主、自營商(照相館、理髮廳、撞球店、小吃店、計程車司機等)組成。
東引鄉工分會鼎盛時期,會員曾高達90人,民國88年10月,由於計程車司機集體加入連江縣計程車同業公會,至民國89年間,僅剩會員70人。
民國93年5月,東引鄉工分會併入連江縣工會,至民國99年底為止,本鄉民眾加入工會人數為92人。
連江縣工會在東引聘用兼職人員一名,承辦勞健保業務,負責收取會員費,每月每名會員200元。
(二)歷任理事長及理、監事名錄
第一屆:
民國56年11月4日選舉產生:陳寶誠、林日增、林其銓、石英華、陳逸如5名理事,陳寶誠任理事長;陳振霖、劉德欽、林依芽3名監事,陳振霖任常務監事。
第二屆:
(缺選舉資料)
第三屆:
民國62年7月28日選舉產生:馮敬霖、陳寶誠、林德利、陳仁官、張金城5名理事,馮敬霖任理事長;劉明光、陳振霖、張永協3名監事,劉明光任常務監事。
第四屆:
民國64年7月16日選舉產生:林德利、劉依祥、林日昇、陳寶誠、張金城5名理事,林德利任理事長;陳三友、陳德官、潘榮輝3名監事,陳三友任常務監事。
第五屆:
民國66年8月30日選舉產生:劉明光、劉增華、林德利、陳仁官、張宜壽5名理事,劉明光任理事長;林其發、陳三友、劉增建3名監事,林其發任常務監事。
第六屆:
民國68年8月24日選舉產生:陳仁官、劉增華、馮敬霖、劉春利、劉明光5名理事,陳仁官任理事長;陳三友、許其寶、周貴品3名監事,陳三友任常務監事。
第七屆:
民國70年10月23日選舉產生:陳仁官、陳德官、劉增華、莊美倫、馮敬霖5名理事,陳仁官任理事長;林河泉、譚昌英、陳清貴3名監事,林河泉任常務監事。
第八屆:
民國72年7月25日選舉產生:陳仁官、劉增華、莊美倫、馮敬霖、陳寶銀5名理事,陳仁官任理事長;林其發、林美欽、陳清貴3名監事,林其發任常務監事。
第九屆:
民國74年8月26日選舉產生:陳仁官、林炎玉、莊美倫、林光明、林美嬌5名理事,莊美倫任理事長;林英嬌、謝梅英、陳蘭英3名監事,陳蘭英任常務監事。
第十屆:
民國76年10月5日選舉產生:莊美倫、陳杭輝、陳安國、林日福、林清壽5名理事,陳杭輝任理事長;陳愛金、謝梅英、張麗卿3名監事,陳愛金任常務監事。
第十一屆:
民國80年1月23日選舉產生:陳杭輝、林樹雲、林清壽、林日福、林利中5名理事,林樹雲任理事長;陳鶯英、邱旺泉、許其光3名監事,陳鶯英任常務監事。
(民國80年後,停辦會員大會與理監事選舉。)
十二、連江縣東引鄉商分會(已併入連江縣商業會)
(一)沿革
民國47年10月,連江縣商會正式成立於南竿,下設「連江縣商會東引鄉事務所」於本鄉,置理事1名,統籌辦理本鄉商業服務事宜。
民國56年9月20日,本鄉各社團全面改組,成立「連江縣東引鄉商分會」,同時舉行選舉及成立理監事會,開始獨立運作。東引商分會成立之初,並無固定辦公處所,業務由東引鄉公所民教幹事兼辦,並在中柳、樂華兩村各編成4個行業小組,各選出小組長1名,協助推展會務。
戰地政務期間,民生物品均由東引指揮部所屬物資供應處申購,因此,東引商分會主要任務是負責民間物資需求統計,以及協調東引指揮部與物資供應處商業相關事宜,以維護各商店之權益。東引商分會鼎盛時期,民國80年最後一屆會員大會期間,計有119名會員。
民國82年10月1日,由於戰地政務中止,為健全商業社團功能,東引商分會遂併入連江縣商業會,本鄉各商店均納入會員,依規定向連江縣商業會繳交會員費。到民國99年底為止,本鄉各商店加入商會的會員人數為86人,會員費依營業類別不同,每月繳交50至500元不等。
(二)東引商分會主要任務如下:
1、改善商業及發展事項。
2、有關物資申購、統計、調查事項。
3、有關商業推擴徵詢意見與通報事項。
4、有關同業糾紛之合理調處之事項。
5、有關運引物資進(出)口及分配事項。
6、有關物資價格之調整與建議事項。
7、有關商業同仁共同福利之創辦事項。
8、有關市面商品供應之維持及請求指揮部支援維持正常性事項。
9、有關政府、縣商會、東引鄉公所諮詢、查復及令飭辦理之執行事項。
10、檢舉潛伏匪諜及同業之自清應辦事項。
11、其他事項。
(三)歷任理事長及理、監事名錄
第一屆:
民國56年9月20日選舉產生:謝瑞仁、林友欽、黃良榮、陳寶誠、林利善5名理事,謝瑞仁任理事長;林河泉、張永協、王素貞3名監事,林河泉任常務監事。
第二屆:
民國58年8月7日選舉產生:謝瑞仁、陳寶誠、林友欽、林德利、陳瑞琛5名理事,謝瑞仁任理事長;蔡水清、林河泉、劉依祥3名監事,蔡水清任常務監事。
第三屆:
民國62年7月16日選舉產生:陳鈺瑛、陳寶誠、林德利、林友欽、張永協5名理事,陳鈺瑛任理事長;林仙娟、林其騰、陳瑞傑3名監事,林仙娟任常務監事。
第四屆:
民國64年7月7日選舉產生:陳鈺瑛、林友欽、陳寶誠、張永協、劉依祥5名理事,陳鈺瑛任理事長;林福秋、張蘭英、陳玉蓮3名監事,林福秋任常務監事。
第五屆:
民國66年8月16日選舉產生:陳寶誠、陳振根、林水卿、陳鈺瑛、張永協5名理事,陳寶誠任理事長;陳瑞傑、林良珍、林金順3名監事,陳瑞傑任常務監事。
第六屆:
民國68年10月8日選舉產生:陳寶誠、林金順、林良珍、林水卿、馮敬霖5名理事,陳寶誠任理事長;劉德欽、陳愛金、張金城3名監事,劉德欽任常務監事。
第七屆:
民國70年11月9日選舉產生:劉增華、林金順、陳寶誠、林利俊、林福秋5名理事,劉增華任理事長;林水卿、王灼金、林利中3名監事,林水卿任常務監事。
第八屆:
(缺選舉資料)
第九屆:
民國74年9月10日選舉產生:劉增建、林清壽、林日福、陳寶誠、張麗卿5名理事,劉增建任理事長;劉明光、陳隆光、陳仁官3名監事,劉明光任常務監事。
第十屆:
民國76年10月19日選舉產生:林金順、張永年、林金聚、林貴花、吳雲清5名理事,林金順任理事長;張永江、林日福、許其寶3名監事,張永江任常務監事。
第十一屆:
民國80年1月21日選舉產生:林金順、林清壽、林日福、林金聚、張永江5名理事,林金順任理事長;吳雲清、林利俊、劉增建3名監事,吳雲清任常務監事。
十三、連江縣東引婦女分會(已併入連江縣婦女會)
(一)沿革
民國46年12月24日,連江縣婦女會正式成立於南竿,下設「東引婦女分會」於本鄉。連江縣婦女會成立之初,為因應戰地政務體制,以本縣行政區域為組織基礎,縣設婦女會,鄉設分會,村設婦女組及小組。凡年滿18歲以上婦女,均可申請加入會員。
該會成立以來,即無固定辦公處所,亦無專職人員,屬臨時任務編組,經費靠各界捐款,不但理事長為無給制,尚須自掏腰包,贊助社團活動。初期,大多舉辦敬軍勞軍、慰問醫院傷患、急難救助、家政教學等軍民聯誼與社會公益活動,後期則多舉辦餐會、烤肉、藝文活動、組團國內外旅遊等社區聯誼活動。
民國46年至56年改制前歷任理事長依序為:陳鈺瑛、王素貞、李雪英。
民國56年,本鄉各社團全面改組,東引鄉婦女分會歸東引指揮部與東引鄉公所督導。民國81年戰地政務終止,遂又併入連江縣婦女會。
(二)分會歷任理事長及理、監事名錄
第一屆:
民國56年2月11日選舉產生:李雪英、陳鈺瑛、陳愛金、林良珍、林爐金5名理事,李雪英任理事長;楊依玉、劉水玉、王灼金3名監事,楊依玉任常務監事。
第二屆:
民國58年10月24日選舉產生:李雪英、陳鈺瑛、陳愛金、林良珍、蔡嬌娥5名理事,李雪英任理事長;楊依玉、林美珍、林良秀3名監事,楊依玉任常務監事。
第三屆:
民國62年7月20日選舉產生:陳愛金、李雪英、陳鈺瑛、林水卿、林爐金5名理事,陳愛金任理事長;劉增英、林良珍、陳賽珠3名監事,劉增英任常務監事。
第四屆:
民國64年7月11日選舉產生:李雪英、陳鈺瑛、陳愛金、林水卿、林良珍5名理事,李雪英任理事長;林淑珠、林爐金、林美嬌3名監事,林淑珠任常務監事。
第五屆:
民國66年8月11日選舉產生:李雪英、陳鈺瑛、陳愛金、林良珍、林水卿5名理事,李雪英任理事長;林淑珠、張麗卿、潘劍華3名監事,林淑珠任常務監事。
第六屆:
民國68年8月17日選舉產生:李雪英、陳愛金、林良珍、林水卿、林良英5名理事,李雪英任理事長;陳秀琴、林美欽、楊翠玉3名監事 ,陳秀琴任常務監事。(民國69年12月底,李雪英舉家遷臺,辭理事長,民國70年1月17日,林良珍代理理事長)
第七屆:
民國70年10月18日選舉產生:林良珍、林美嬌、林水卿、陳愛金、王春華5名理事,林良珍任理事長;李菊花、蔡玉瑛、劉愛珍3名監事,李菊花任常務監事。(民國71年9月,林良珍離職赴馬,辭理事長,林炎玉遞補理事,並獲選為理事長)
第八屆:
民國72年9月15日選舉產生:林水卿、王春華、林炎玉、陳愛金、阮鳳卿5名理事,林水卿任理事長;林良英、林美嬌、劉愛珍3名監事,林良英任常務監事。
第九屆:
民國74年9月12日選舉產生:張麗卿、曹秀萍、王春華、陳愛金、陳秀琴5名理事,張麗卿任理事長;林炎玉、林良英、林賡玉3名監事,林炎玉任常務監事。
第十屆:
民國76年11月11日選舉產生:陳秀琴、曹秀萍、王春華、林燕芬、張麗卿5名理事,曹秀萍任理事長;陳翠玲、劉愛珍、陳玉孃3名監事,陳翠玲任常務監事。
第十一屆:
民國80年1月17日選舉產生:曹秀萍、林貴花、陳秀琴、林美欽、王春華5名理事,曹秀萍任理事長。
十四、連江縣計程車同業公會東引服務站
民國74年本鄉開放計程車進口,至民國79年止,計有10輛計程車加入營業。由於業者競爭激烈,時有紛爭,因此由地方人士劉家國等人出面組成「東引計程車行」,於民國79年間實施排班制度,依序出車。
民國84年11月,「連江縣計程車同業公會」正式成立於南竿,東引計程車行於民國88年10月加入,並於計程車休息站掛牌成立「連江縣計程車同業公會東引服務站」,由資深計程車司機林宏春、林祥雲、林百建等先後出任站長。
東引計程車休息站原先暫借舊鄉公所一樓,民國88年遷址東引鄉公所對面一棟平房,蒙福建省政府主席顏忠誠補助辦公桌椅、冷氣等器具一批,設施始臻完備。至民國89年底止,計有20輛計程車加入排班。
民國90年後,全島計程車數量激增,一度達到30部之多,由於部分業者拒絕加入車行,造成車行排班制度瓦解,該服務站也因此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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