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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修正發布 |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22-12-08 閱讀人次: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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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馬祖日報
【記者吳嘉榮報導】連江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經縣議會於6月30日修正發布。連江縣議會議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修正條文如下:
第一條、連江縣議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加強議場錄音、錄影之管理,特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會除考察及現勘外,大會會議實況應透過網路或電視全程直播;大會及委員會會議應全程錄影,於會議後十五日將影音檔公開於網站至少五年。
第一項會議屬秘密者,不予錄影。
第三條、本會配置之錄音機、錄影機及開會過程製作之錄音、錄影,均不得攜出會外。但為議事公開播出需要及議員本人發言之錄音、錄影紀錄不在此限。
第四條、本會議員及會外人員得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檔案法等相關規定申請聽取、觀看或轉錄議事廳開會過程之影音資料。
第五條、本會每屆會議之錄音、錄影資料之保存,依檔案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第六條、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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