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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還地於民 楊綏生:在行政範圍內盡全力去做 
  作者:網管    ( 發表時間:2010-10-08    閱讀人次:753 )  

2010-10-08 馬祖日報

還地於民 楊綏生:在行政範圍內盡全力去做 照片
 連江縣議會第五屆第二次臨時大會進行專案報告議程,請縣長楊綏生就「還地於民」政策執行情形做專案報告。(圖�文:曹重偉)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連江縣議會第五屆第二次臨時大會昨天進行專案報告議程,上午請縣長楊綏生就「還地於民」政策執行情形做專案報告,主要內容為因應行政院召開研商「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專案小組第2次會議後相關業務辦理情形,以及目前未登記土地工作量及預定辦理進度提出說明。楊綏生強調,現階段修法確實很困難,所以在行政範圍內能做的都先做,只要在法律框架內能將行政力量發揮到最大且不違法的,我們都願意去做;議員們認為態度不夠積極,應該站在民眾立場著想,設法突破現有法令限制,還地於民才有希望。

 昨天縣議會進行兩項專案報告,上午聽取縣長「還地於民」政策執行情形報告之後,議員們輪番提出質詢;林惠萍認為執行進度緩慢,而且也未見將立委曹爾忠安排在專案小組之中;楊綏生表示,會在適當時刻請立委協助,縣府已全心全力在處理土地問題。陳建光指出既然修法困難,那不必修法的案件可解決多少?也指出議會決議說要還地於民,但是拖到現在,類似案件很多,希望併入土地問題專案小組處理。

 曹丞君關心新任地政事務所主任如何配合縣長還地於民政策;連素秋表示,最好辦法是登記完成確定,確定地籍自然會歸還給民眾,也會加速無主土地及總登記的辦理;曹丞君認為,第一波五百筆要花二年時間,審理過久,跟鄉親有糾紛的土地,縣府也該釋出善意歸還於民。李金梅指出,多年都無法修法相當困難,希望安撫條例14-1擴大適用後,地政事務所積極歸納為總登記土地,讓土地可以有機會還給民眾,希望兩年之內完成程序,土地專案小組也該拿出成績。

 曹爾章認為依現行法令,解決土地問題很有難度,因為法條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依自治條例解決問題應該還有機會,要求官員要跳脫舊有思考邏輯。張永江關切包括民政局長、地政課長及新任主任三人,對於縣長政見還地於民的配合情形,認為是誠意不足、法令更不足,要求至少縣府先把跟民眾的糾紛地先撤回告訴。

 謝承春指出,馬祖土地問題存在多年,至少解決二、三成土地問題,縣長才會有較高的地位與評價,也認為只要是無償徵收取得權狀的土地,都應該返還,並主動提出地方自治允許範疇內還給民眾,戰地政務及戒嚴的後果,由民眾承擔是不對的,專案小組相關法制人員要思考怎樣實現還地於民政見。副議長曹以標指出,依先前專案報告,為解決土地問題應從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面來做,但成立專案小組沒有任何動作,要求檢討相關法規增訂自治條例,讓縣有土地在不牴觸母法之下能還給民眾。

 主持議事的議長陳貴忠也整合議員們提問及建議,提出書面質詢如下:

 一、中央修訂特別法及修正離島建設條例均未達修法目的,請說明今後如何推動還地於民之政策。

 二、縣政府於99年7月19日成立土地問題專案小組,請說明目前運作情形。

 三、土地總登記未結及無主土地登記未審查案件,高達千案件以上,預定明年元月完成,應如何向申請人告知與說明,以利申請人瞭解進度。

 四、權利糾紛土地近千案件,其中軍備局、國有財產局提不當異議達百分之六十以上,應如何邀請現地會勘,排除不當異議,避免浪費調處事(時)程。

 五、尚有無主土地申請案件未公告達千餘件,應積極審查,早日公告,以解民怨。

 六、依專案報告所述,建請中央修法極為困難,目前縣政府與地政事務所本於職權範圍內可解決與處理事項,請說明如何還地於民,落實縣長政見。

 七、98年11月6日中央第一次專案會議結論(五)明示:連江縣地政事務所對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暫緩駁回,但迄今地政事務所持續駁回案件,應如何處理且追究責任。(內政部曾有會議紀錄給地政事務所)

 八、依目前修法進度觀察,之前縣政府與鄉親在法院訴訟案件達數十件,縣政府如何作適當處理。

 九、安撫條例公佈施行前,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均適用該條例,其中地政事務所受理登記案件中有遺失情事,事後補申請列入無主土地登記,不能適用安撫條例,喪失其權利部分,請說明如何補救?

 十、解決馬祖地區土地登記問題,曾建請中央在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之內增訂部分條文,經中央決議案予緩議,爾後土地問題如何推動還地於民,請詳實說明。

 十一、依專案報告瞭解中央修法極度困難,且離島建設條例亦暫緩列入修法,顯見馬祖土地問題難以推動還地於民,縣長是否有應變措施,使鄉親取得土地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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