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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標題:有關連江縣議會刪減100年度縣府總預算之說明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1-01-07    閱讀人次:632 )  

2011年1月6日連江縣政府於馬祖日報所刊登之「本年度預算刪減影響歷年之最,縣府召開會議檢討因應」新聞,因部分內容有誤導民眾之嫌,為避免影響視聽,我等說明如下:

 一、縣府編列100年度歲出預算為30億8千9百82萬元,本會刪減總數為1千5百95萬元,刪減幅度僅百分之0.5,本會之作為可受公評。惟歲入歲出尚短差3億1千1百71萬元,縣府應思如何彌補之策,乃今後施政當務之急。

 二、建設局農產業務及漁業管理合計編列一般事務費計116萬元,其中雜支印刷計58萬元,本會刪減之35萬元,縣府應在雜支印刷中調整,且農委會等補助計畫亦編有一般事務費之印刷雜支計83萬元建設局可資運用,本會從未刪減「大陸船員颱風過境安置」2萬元「海難事件」2萬元,「辦理模範漁民表揚及漁民節相關費用」2萬元,特此澄清。

 三、縣府所稱「民政局自治管理項下之一般事務費及獎補助費中編列90萬元共刪減30萬元」,其實是一般事務費編列123萬元,獎補助費編列50萬元合計173萬元,其中刪減之30萬元均與旅台鄉親有關,本會以為本縣預算已赤字3億餘元,旅台鄉親應共體時艱,回饋母縣,而不是消耗縣府預算。

 四、位於介壽村之縣老人活動中心,縣府編列600萬元整修,在審議過程中承辦單位說明整修項目為防漏、部分地板及外牆整修,協調結果刪減200萬元。

 五、縣老人活動中心器材設備編列335萬元,民政局未列購置細項及應購何物?以致本會無從審查,經協商決議刪減150萬,尚餘185萬元足可運用。

 六、整修各鄉公墓及殯葬設施,縣府說是今年度首度編列遭刪減,請縣府多做功課,99年度(上年度)有編列該項預算,經費為150萬元,本年度編列500萬元,本會認為超出太多,故刪減200萬元。

 七、縣府說文化局之文教活動推廣項下之「委辦費」編列510萬元,其實「委辦費」係編列2,193萬元,本會刪減110萬元,但本會從未刪減閩劇演出100萬元,此乃縣府自行調整結果,縣府應自行負責不可歸究本會。

 八、秘書室租車費用99年度編列30萬元,本年度編列110萬元,本會刪減60萬元,尚有50萬元,以本會為例,全年租用民間九人座行政車一輛計22萬元,秘書室尚有預算50萬元,全年可租2輛行政車,應可接待賓客。

 九、企劃室新聞業務項下「委辦費」共編列760萬元(非縣府所稱360萬元),其中包括兩項:360萬元部分係作為電子縣政行銷、書面縣政行銷、施政成果專輯、縣政簡介影片,而400萬元部分係作為辦理迎向數位世代,傳播多元文化。本會認為縣府之自我行銷已過於頻繁,刪減60萬元,今後縣府應著重馬酒行銷,開創縣政財源為重要之課題。

 十、本會刪減相關局室之一般事務費,主要之目的係外界認為縣長、副縣長、秘書長及各局室主管,應酬活動頻繁應於酌減,是否會影響員工三節之禮品,此乃縣府自行斟酌辦理,本會無從過問亦非本會之責。

 回顧本會歷年審議連江縣政府總預算,民國九十年度縣府總預算刪減1千6百47萬4千元、民國九十一年度刪減2千1百28萬6千元,其刪減之幅度均高過一百年度總預算1千5百95萬元。而當時的劉立群和陳雪生兩位縣長,均坦然接受本會基於選民託付「為民眾看緊荷包」之職責,未曾公開對本會表達不滿。而今楊縣長上任首次接受本會之預算審議,會後卻利用馬祖日報對本會進行媒體攻訐,我等深感遺憾。

 監督縣政,看緊人民荷包,乃本會議員之職責,我等均受選民之付託,絕不會畏懼於楊縣長動用媒體,進行民粹攻勢,而因此產生寒蟬效應,我等將一本「為民喉舌、為民把關」之初衷,除坦然接受民眾公評外,並將繼續戮力監督縣政,不負民眾之所託。

 連江縣議會第二審查會召集人兼會議主席張永江、副議長曹以標、陳建光議員、林惠萍議員、曹丞君議員 同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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