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五屆第二次定期大會 林惠萍議員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0-12-17    閱讀人次:594 )  

1、案由:建請縣府將福沃運動場假山剷除,增設兒童、老人遊樂設施,提昇運動場功能。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陳建光議員
說明:福沃運動場內設置假山實不適宜,且維管困難,為提昇運動場功能,儘速剷除假山,同時將運動場司令台旁兒童遊樂設施遷移假山現址,並增設老人運動設施,嘉惠兒童與老人。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有關林議員提議於福澳運動場增設兒童、老人遊樂設施,供鄉親推廣運動休閒活動使用乙節,經查鄰近運動場之福沃老人活動中心已設有遊樂設施,另親水公園內也設有涼亭、按摩步道及多項兒童設施,另親水公園內也設有涼亭、按摩步道及多項兒童遊樂設施,有關林議員提案,本府錄案參辦。
議 決:通過。


2、案 由:建請興建福澳村9-2號住宅下方檔土牆,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請南竿鄉公所評估可行性後納入100年度社區環境改善維護經費需求內考量辦理。
議 決:通過。


3、案 由:建請於復興村11號下方興建檔土牆,以防止土石滑落,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請南竿鄉公所評估可行性後納入100年度社區環境改善維護經費需求內考量辦理。
議 決:通過。


4、案由:建請於四維村曹金伙家上方興建檔土牆,以防止土石滑落,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請南竿鄉公所評估可行性後納入100年度社區環境改善維護經費需求內考量辦理。
議 決:通過。


5、案由:建請縣府將福沃村白馬尊王廟前濱海道路轉灣處拓寬取直,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陳建光議員
說明:年來台灣與大陸地區砂石、建材大量進口,福沃碼頭大型沙石車出入濱海道路遽增,惟白馬尊王廟前轉灣處大型車會車、廟旁便道行人或機車出入,駕駛不注意必會發生意外事故,請速辦理現勘,儘速拓寬取直道路,以策人車安全。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請南竿鄉公所評估可行性後納入100年度社區環境改善維護經費需求內考量辦理。
議 決:通過。


6、案由:建請縣府提高托育津貼為5000元,讓有意願生育的家庭,容易生也容易養,以落實政府提高生育率之美意,並減輕幼兒家庭經濟負擔。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副議長以標
說 明:本縣未設公立托兒所,建請將負擔公立托兒所的經費,加碼補助幼兒,以縮短私立托兒所與公立托所收費之差距,減輕家庭托育之負擔。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
為能減輕家庭托育金費負擔,並考量本縣財政狀況,經研議本案先行調增1000元,每人每月補助營養津貼為4000元,未來視縣財政狀況,再逐步朝向縮短私立托兒所與公立托兒所收費之差距。
議 決:通過。


7、案由:建請縣府放寬【連江縣試辦婦女照顧子女津貼申請】之設籍條件,以擴大照顧並減輕縣民育兒之經濟負擔。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陳建光議員
說 明:請縣府放寬【連江縣試辦婦女照顧子女津貼申請】之設籍條件,建議比照【連江縣婦女生產補助自治條例】之設籍規定:以新生兒父母之一方在本縣設籍六個月以上並實際居住者。以擴大照顧並減輕縣民育兒之經濟負擔。
辦 法:
審查意見:
本府上年度補助婦女照顧子女津貼經費計95萬餘元,為擴大照顧並減輕縣民育兒之經濟負擔,特放寬設及條件規定,以新生而父母之一方在本縣設籍6個月,並已經修正津貼試辦要點。

議 決:通過。


8、案由:建請縣府擬定不孕夫婦做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以落實政府提高生育率之美意,並減輕不孕夫婦經濟負擔。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陳建光議員
說 明:想生又無法自然懷孕的不孕夫妻,比一般夫妻更有生育的意願。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9、案 由:請縣府積極爭取馬祖地區考生能以第一次全國基測的成績參加北北基學校登記分發。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陳建光議員
說 明:1.學生報考北北基聯測,需遠赴台灣應考,造成不便。
2.前已有馬英九市長特許先例,縣府應積極爭取比照辦理。以期保障馬祖地區考生最大權益。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10、案 由:在落實縣長政見,縣民免費搭乘島際交通船前,建請學生免費搭乘先行實施。
提案人:林惠萍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陳建光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如案由。
審查意見:本縣南北竿鄉學童船費由鄉公所及本府各補助一半費用,東引鄉、莒光鄉學童船費由鄉公所全額補助,現階段本縣學童皆可免費搭乘交通船。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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