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五屆第四次定期大會 陳建光議員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1-12-08    閱讀人次:569 )  

1.案 由:為配合都市計畫時程及縮短興建「西莒綜合體育館」流程,請縣府正視莒光鄉親的權益,協調軍方先將土地移撥,並編列規劃經費。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各鄉皆有「體育館」、「游泳池」等設施,今年有些鄉興建或修繕「游泳池」,而莒光只有東莒一座簡易體育館,西莒連「體育館」都沒有,更不用說「游泳池」了。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經查莒光鄉公所專案申請都市計畫變更,業已通過縣都市計畫審查小組審議,正函送中央審查小組審議中。
二、有關本案協調軍方土地移撥事宜,業已函知莒光鄉公所函請軍備局同意撥用該筆土地,俟軍方同意後再向國有財產局申請撥用事宜。

議 決:通過。



2.案 由:建請縣府加強生態保育,以確保漁業之永續經營,「過漁」、「休漁」、「護漁」,政府應有積極性的作為,請縣府近期宣示先從釣客著手管理與執行。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對於海洋資源維護及管制不足,導致漁業資源越來越枯竭,甚至對部分海域和生物資源造成傷害。希望縣府正視生態保育的重要性,不然再多的復育等相關計畫都是空談。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本縣100年度辦理「自願性休漁」依漁業署所訂定之「自願性休漁實施作業要點」針對各申請船主做審核補助,本年度共受理57件申請案,並經本府初審後送漁業署複審完畢,經漁業署核撥休漁獎勵金予各船主共72萬8,400元。
二、本府與金門縣政府於本年9月15日離島縣首長聯繫會議共同提出就「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增列罰鍰處分,並於100年11月2日連建漁字第1000038713號函將修法建議函請金門縣政府彙整後,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建議,初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支持,日前立法院曾提出相關修法提案。鑒於增訂罰鍰處分,可使海巡署在查處大陸船舶越界時,增加執法手段,惟考量修法內容尚涉及課處罰緩後如何落實執行等相關法制配套,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將配合海巡署執行需求,共同研議推動修法事宜。
三、本年度持續配合駐馬祖第10海巡隊加強取締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沒入銷燬漁網具及漁獲,截至11月止共486案件次,嚇阻大陸漁船越界捕魚,保障地區漁民海上作業安全及保護本縣海域漁業資源。
四、另本府往年皆有印製「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限制採捕體長保育宣導」摺頁送至各鄉公所,請鄉公所協助配合宣導,若鄉公所分送完畢後告知本府,本府皆立即再行寄送。
五、檢附本府100年11月2日連建漁字第1000038713號函影本及「連江縣海域轄區內水產動物限制採捕體長保育宣導」摺頁各一份。

議 決:通過。



3.案 由:莒光鄉東、西莒沿岸潮間帶生態環境遭受破壞:
一、除花蛤初步疑似病毒感染,但其他貝類亦面臨感染或環境污染,請於最短時間將海水取樣化驗找出原因。
二、花蛤禁採期間,請縣府積極研究輔導鄉親的生計。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莒光沙灘花蛤大量死亡,本府持續關注並於今年中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何雲達副研究員、台灣大學獸醫系張本桓教授、漁業署黃有義組長來馬現地勘察,研擬復育對策,本府並於10月17日邀高雄醫學大學邱郁文教授至東莒召開「東莒島花蛤漁區及漁期禁止限制事項」公聽會,獲得東莒民眾的認同,本府已公告101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於東莒地區禁止採捕花蛤。
二、另本府於101年度離島建設基金向農委會爭取補助經費,委託專業機構明年進行花蝦資源自然恢復力調查,並爭取巡護人員,讓賴以挖蛤之居民,能轉作巡護工作。

議 決:通過。


4.案 由:『浮動碼頭』需先改善現有碼頭緩不濟急,甚至遙遙無期,交通部及基隆港務局建議:現階段東莒碼頭應先規劃投消波塊,及加長突堤1至2個沉箱,以解決目前南風所造成之靠泊問題。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5.案 由:莒光(東、西莒)單獨成立『裝卸公司』不敷成本,因四鄉五島碼頭同為『國內商港』,依此類推,請協調南竿『裝卸公司』將營運範圍擴及莒光,解決莒光(東、西莒)碼頭裝卸的問題。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審查意見:
查「商港棧埠管理規則」第84-1條第3項規定:「每一座碼頭或碼頭後線倉儲設施,以一家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經營為限,並不得越區作業。」受限於法條規定,南竿地區裝卸公司不得越區經營莒光地區碼頭裝卸,本案將函請中央協助辦理,以解決莒光地區碼頭裝卸問題。

議 決:通過。



6.案 由:每逢大滿潮往莒光航班上午第2班延後1小時開航,影響旅客轉搭飛機與小三通航班,請在西莒碼頭選擇一段船席加高一米即可解決。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每逢農曆八、九月達最高潮,加上因地球暖化海
平面上升,是我們必需面對的,東莒目前問題不大,西莒應選擇一段船席加高一米即可解決。
辦 法: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7.案 由:「猛澳碼頭消波塊拋放及馬頭延長」。
提 案 人:陳建光議員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審查意見:
旨案消波塊拋放部分已進入設計審查階段,並於100年11月28日召開第一次審查會議。另碼頭南側突堤延長1至2個沉箱之建議則請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納入101~105年可行性研究中並向中央爭取計畫經費後評估檢討辦理。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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