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六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提案周瑞國議員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5-06-26    閱讀人次:415 )  

三、案 由:建請興建橋仔老人活動中心。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橋仔村辦公處,屬早期海砂屋,鋼筋鏽蝕、外牆剝落,
設施簡陋,請縣府惠予興建。
辦 法:建請縣府編列預算或由相關基金辦理興建。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4年6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0765 號函.
二、本府已於104年5月10日連民社字第1040015718號函請北竿鄉公所規劃設計旨揭興建計劃,目前公所刻正辦理規劃設計中,俟計劃報府核定後檢討經費納入105年度預算補助興建橋仔老人活動中心.
議 決:通過。




四、案 由:建請興建白沙老人活動中心。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白沙村目前租用民房作為老人活動中心,因應村內需
求及提供鄉親一個集會場所,請縣府惠予興建。
辦 法:建請縣府編列預算或由相關基金辦理興建。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4年6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0766號函.
二、本府已於104年5月10日連民社字第1040015718號函請北竿鄉公所規劃設計興建橋仔村老人活動中心,並預計納入105年度預算辦理興建,旨揭老人活動中心興建案,俟公所覓得預定興建場所位置後另行提出計劃報府核定,納入年度檢討辦理.

議 決:通過。



五、案 由:建請成立北竿鄉公共托育中心(收0-2歲)。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目前北竿地區需要托育人數眾多,無相當場所、師資
設備供所需,為鼓勵生育,健全托育設施,實有設立
需要。
辦 法:建請縣府編列預算或以替代方案辦理。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4年6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0767號函.
二、本府於103年10月完成本縣4鄉5島托嬰中心設置評估調查,預定本(104)年9月成立東引鄉公共托育中心,目前刻正委託民間團體辦理經營管理採購程序.
預定自105年度起陸續辦理南竿、北竿及莒光公共托育中心設置及公共評價保母托育服務,以落實托育公共化的普及理念.


議 決:通過。



十一、案 由:建請爭取海巡署岸巡大隊進駐大坵島。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目前大坵島常遭大陸漁民上島破壞或竊取島上資源,為維護國土及保障地區特有觀光資源,建請爭取岸巡大隊進駐大坵島,確保鄉親生命財產及國家土地完整性。
辦 法:建請縣府向中央相關機關爭取進駐。
審查意見:
一、依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104年8月26日署巡法字第1040015296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依據本府104年7月27日連建漁字第1040026769號函,建請派遣海巡單位進駐北竿鄉大坵島1案,函覆內容如下:
(一)大坵島僅有1處簡易碼頭,缺乏岸水、電設施及人員廳舍,本署暫無法派駐人船.
(二)大坵島鄰近本署海洋巡防總局第十(馬祖)海巡隊南竿隊部,周邊海域亦於岸際雷達站監控範圍內,除該隊結合雷情加強該海域巡邏外,民眾如有發現陸船越界,可逕撥打118報案專線或該隊值日室電話(0836-22647),亦能立即派艇前往處理.

議 決:通過。



十二、案 由:建請縣府補助北竿鄉親,車輛運輸台馬之費用,以減輕鄉親負擔。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東海明珠客輪6月6日首航,雖有載車的功能,但卻無法支援北竿鄉,運車之需求,基於照顧離島嘉惠鄉親,請予補助。
辦 法:請縣府編列經費,辦理補助。
審查意見:
一、本府前以104年6月15日連交航字第1040024085號函請北竿鄉公所協助辦理,俟其提送補助方式與經費需求數等之補助計畫審查後,報請貴會審議同意後實施,請查照.
二、復貴會104年6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0785號函.

議 決:通過。




二二、案 由:建請爭取經費改善塘后道工程,以利后沃地區行的權利。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塘后道道路為通往后沃村莊必經道路,常因漲退潮淹沒及海沙滯留道路上,造成鄉親不便與車輛行駛安全顧慮。
辦 法:建請縣府編列預算或向中央爭取可長可久方案辦理。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4年6月26日連議字第1040000795號函.
二、關於本案辦理情形如下:
(一)104午3月24日「104生活圈道路交通系統建設計劃審議協調小組第一次會議」爭取相關經費.
(二)104年4月8日台內營字第1040804935號函核定「北竿鄉塘后道生活圈道路設計案」設計費400萬元整.
(三)104年5月13日營建署道路組現地會勘,現場指示俟北竿3C機場道路及周邊設施定案後,再行評選顧問公司辦理該細設案.
三、隨文檢附「內政部核定函」及「營建署塘后道工程現地會勘函」供參.

議 決:通過。











二四、案 由:建請於后沃村北面沙灘開口處,設置攔截索設施。
提 案 人:周瑞國議員 連署人:陳貽斌議員

說 明:為減少后沃沙灘垃圾量,沃口開口處建議設置攔截索,作為減少垃圾進入村莊沙灘,以減輕對地區環境之衝擊。
辦 法:建請縣府編列預算施作或補助鄉公所排定時程確實做好淨灘。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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