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六屆第二次定期大會提案陳貽斌議員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5-12-23    閱讀人次:425 )  

三、案 由:建請縣府考量將老酒分廠設置於西莒,以利偏鄉發展。
提 案人:陳貽斌議員 連署人:林明揚議員

說 明:馬祖酒廠之前有在莒光設置分廠,莒光為本縣最弱勢,
鄉親就業機會最少,建請設廠考量以西莒地區為最優先。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十八、案 由:建請縣府辦理規劃東西莒大橋,縮短城鄉差距。
提 案人:陳貽斌議員 連署人:周瑞國議員

說 明:東西莒在全縣的各項評比,生活設施、觀光產業均
屬後段班,實有待縣府給予多方支持,為使城鄉均
衡發展,建請規劃東西莒跨海大橋,縮短城鄉差
距,亦能增加觀光景點,有利地區發展。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4年12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1613號函.
二、旨述提案,其工程難度、經費及影響不亞於南北竿大橋之興建,為避免因政策目標模糊與經費排擠,影響既有之建設推動,在地區發展建設循序推動原則下,東、西莒跨海大橋規劃案,本府將於辦理地區中長期整體發展藍圖與願景規劃時再行評估,惠請諒察.

議 決:通過。


二七、案 由:建請縣府應公平對待北竿、莒光鄉親車輛運臺來回費用。
提 案人:陳貽斌議員 連署人:周瑞國議員

說 明:
復貴會104年12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1640號函.

審查意見:
一、目前四鄉五島只有南竿、東引可經由台馬之星由基
隆運輸車輛至該地。而其他鄉只能以較高費用之貨
船輸運,實屬不公平。
二、請縣府訂定相關補助辦法或以其他方面規定補助差額部份,以實現公平對待,不應差別待遇。
議 決:通過。



二八、案 由:建請縣府協調馬管處將軍方釋出之西莒32據點作完整規劃為展示館。
提 案人: 陳貽斌議員 連署人:曹丞君議員

說 明:西莒32據點已由軍方釋出,其中坑道具有相當可
看性,該地點鄰近蛇島可建立燕鷗展示館及觀察設
施,相信會招來觀光人潮,實可增加西莒發展觀光
之亮點。

審查意見:

議 決:通過。


二九、案 由:建請協調軍方將具有觀光價值之坑道及據點釋出,並修繕或改建為觀光景點,有利地區發展。
提 案人:陳貽斌議員 連署人:周瑞國議員

說 明:軍方軍事資源已陸續釋出,其中應檢討可提供縣府
或馬管處發展為地區觀光資源之部分,應請整體規
劃增加建設,方便推展並有利觀光業務。

審查意見:
一、依據貴會104年12月25日連議字第1040001642號函辨理.
二、馬祖地區軍事文化與硬體設施深具觀光特色,積極發展此特有觀光資源是本府多年努力目標.
三、近年來目前已爭取內政部營建署規劃設計經費,完成規劃設計南竿軍事據點,分別有「勝利堡」完成整修;腰山營區及梅石西營區規劃為「戰地文化創意園區」;津沙營區及梅石營區爭取文化部文資局經費整建為「津沙軍旅生活園區」及「梅石地景公園」;津沙東營區爭取內政部營建署經費整建為「馬祖酒文化產業園區」等.
四、地區具有觀光價值之坑道及據點,產權清楚堪用,本府將會積極爭取中央經費修繕整建,作為觀光旅遊參訪景點;其他軍方釋出坑道、據點,則由文化局以「馬祖戰地文化」申請列為世界文化遺產,以維護馬祖軍事設施真實性與完整性.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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