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七屆第五次定期大會提案張議長永江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21-08-12    閱讀人次:152 )  

案由2:建請縣府比照南竿鄉仁愛示範住宅,輔導協助東引鄉示範住宅興建案。

提案人:張議長永江 連署人:曹以標議員

說 明:
一、本鄉南澳社區老舊住宅危樓多,農林漁牧工商發展受限制,來引工作民眾居無定所,因居住問題影響經濟發展。
二、於109年5月份進行「東引鄉住宅需求問卷調查」,共發問卷218份,回收有效問卷169份,無需求及無效問卷49份;其有效問卷,民眾139份站82.25%,軍人30份站17.75%。
三、本案預定地為東引西段282、282-1、327-1等地號,業於110年7月13日與陸軍東引地區指揮部辦理現場會勘確認,並函送縣府申請土地複丈中。

辦 法:建請縣府協助輔導規劃東引鄉示範住宅建案。

議 決: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本府將於近期召開「示範住宅及社會住宅推動小組」第一次會議,屆時將發開會通知單予議員。

案 由4:建請協助「提升公共圖書館閱讀環境計畫」-東引鄉圖書館興建計劃核定經費補助事宜。

提 案人:張議長永江 連署人:曹以標議員

說 明:
一、109年4月28日引民治字第1090001582號函送本鄉圖書館新建工程興建計畫書」,請縣府文化處協助審閱後函轉文化部申請經費補助。
二、109年7月29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召開「提升公共圖書館閱讀環境計畫」縣市現場簡報會議。
三、110年4月27日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召開「提升公共圖書館閱讀環境計畫-興建計劃」縣市現場簡報會議。

辦 法:建請縣府爭取經費辦理

議 決: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一、復貴會110年8月12日連議字第1100000865號函。
二、有關東引鄉圖書館興建計畫事宜,本府文化處將協助檢視中央部會是否有相關預算或計畫,並將相關資料致有關部會積極協助爭取申請經費補助。


案 由8:建請重新規劃東引中柱港舊候船室整建案。

提 案 人:張議長永江 連署人:曹以標議員

說 明:
一、本案東引鄉民代表會第11屆第5次張雪華代表提案:「建請公所在中柱港碼頭新旅運大樓啟用後,繼續爭取舊有候船室改建計畫,以符合長期觀光之需求」。
二、目前新旅運大樓樓地板面積含愛心步道約200餘坪,候船空間僅218個座位,旅遊旺季來引觀光客大幅成長,每航班平均已達3、400人次,新旅運大樓可預見未啟用已面臨使用空間不足。
三、為因應每日同時進出6、700人次旅運量,及未來觀光客倍增計畫,提供足夠旅運空間,建請重新規劃多功能東引中柱港舊候船室整建案,改善港埠建設妥善及提升旅運服務品質。

辦 法:建請縣府重新規劃東引中柱港舊候船室整建案。

議 決: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一、依連江縣政府110年8月25日府工程字1100034280號函辦理。
二、有關連江縣議會第7屆第5次定時大會,張議長永江提議「建請重新規劃東引中柱港舊候船室整建案」,由於近年至馬祖觀光旅客蓬勃發展,目前新建東引港務大樓規劃空間僅容納218人,勢必不缚使用,本處擬將現有舊候船室改善,供東引-南竿島際交通船候船旅客使用,達到旅客分流,各不影響搭船作業,縮短登船時間,以提昇旅客候船服務品質。


案 由12:有關連江縣所有座落於東引鄉樂華村24號閒置房屋,請將產權收回管理。

提 案人:張議長永江 連署人:曹以標議員

說 明:
一、本鄉南澳社區老舊住宅危樓多,農林漁牧工商發展受限制,來引工作民眾居無定所,因居住問題影響經濟發展。
二、經東引漁分會提供土地所有權狀及106年地價稅繳款書,其土地所有權人為連江縣,管理人為東引漁分會。
三、據東引漁分會陶小姐表示,該閒置建築物內堆置雜物均非東引漁分會所有。

辦 法:建請縣府依109年3月6日府授財字第1090008287函,依地籍資料清理相關規定,將產權收回管理。

議 決: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一、復貴會110年8月12日連議字第1100000873號函。
二、查該閒置產權(東引西段741地號)經本縣地政局112年2月17日地籍字第1120000430號函示,有關東引鄉東引西段741地號土地於112年2月16日辦竣登記,已將原管理機關「東引漁分會」更正為「連江縣政府」在案,惠請諒察。
三、 案內土地屬公用土地,本府產業發展處為財產管理單位,若東引鄉公所有使用需求,得向該處申請撥用或借用。
四、 檢附本縣地政局函及土地登記資料各1份。



案 由14:建請連江縣港務處協助提升東引中柱港接駁棧橋承載重量為40噸改善案。

提 案 人:張議長永江 連署人:曹以標議員

說 明:據本鄉中柱港目前碼頭接駁棧橋承載重量上限為20噸,為迎接未來新台馬輪之貨物營運,可供裝載大型機具及大型車輛,現有中柱港棧橋設施已不敷使用,該設施需作提升改善,以有效因應未來港務營運需求。

辦 法:建請連江縣港務處協助提升東引中柱港接駁棧橋承
載重量為40噸改善案。

議 決: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一、復貴會110年8月12日連議字第110000875號函。
二、是案經評估,說明如下:
(一)有關棧橋變更為載重40噸案,依結構安全考量非以改善方式得以變更,須整座升降棧橋重新設計建造(基樁、門塔、油壓與棧橋等)才得以負荷40噸機具或輪車,而依縣內所用之大型車輛如21噸傾卸式砂石車空車重量約12.6噸,目前棧橋尚可負荷。
(二)酌量40噸之輪車機具載運次數甚少,整體不符合經濟效益,另整建過程需拆除原棧橋設施,將長時間無棧橋可供使用,影響範圍廣泛。且新舊臺馬輪設計皆屬客貨輪,主要仍為運輸旅客與中小型車輛,建議大型機具與車輛應由貨船運輸,以免影響旅客服務品質,也可避免影響船艙。建議若一定需由新舊臺馬輪載運,可候潮由艉門進出,以符合經濟效益。
三、檢附連江縣港務處評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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