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八屆第一次定期大會提案陳玉發議員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23-06-19    閱讀人次:41 )  

案 由1:建請爭取形象商圈計畫,改善北竿塘岐、坂里村容景觀。

提 案人:周瑞國議員、陳玉發議員
連署人:曹爾章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請縣府爭取推動辦理。

審查意見: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
一、 復貴會112年6月17日連議字第1120000726號函。
二、 有關商圈發展計畫,以往均以爭取經濟部補助經費執行,惟近來經濟部之計畫受理方式改由其自行公告並由商圈組織逕行提案,查今年度相關計畫申請期程已過,未來若有計畫受理申請之資訊,本府將轉知各協會及鄉公所提案申請,另亦建議北竿鄉公所評估是否分階段改善村容並納入睦鄰基金或相關計畫經費執行。

案 由2:建請爭取經費,興建橋仔碼頭公廁及遊客休息等候區。

提案人:周瑞國議員、陳玉發議員
連署人:曹爾章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請縣府爭取推動辦理。

審查意見: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
一、 依貴會112年6月17日連議字第1120000734號函辦理。
二、 有關橋仔碼頭廁所設置等事項,目前係依5月30日縣政考察縣長指裁示事項,由環資局水環境計畫項下爭取,而針對現有觀光人潮,初步考慮將設置之「北海營區臨時廁所」遷移至橋仔碼頭。
三、 本案將擇期會同相關單位辦理勘驗,如公廁性質符合所需,且北竿鄉公所可協助後續維護管理,將即刻檢討經費辦理遷移作業。

案 由3:建請爭取北竿衛生所,增加1名家醫科醫師,提昇醫療量能。

提案人:周瑞國議員 陳玉發議員
連署人:曹爾章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請縣府爭取推動辦理。

審查意見: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
一、 依據112年6月17日連議字第1120000735號函辦理。
二、 經查,目前北竿衛生所編制1名醫師、1名牙醫師、1名藥師、1名醫檢師、1名物理治療師、3名護理師、1名放射師,其他約用人員計有3名,其中9人領有專業證照(占比75%)。
三、 目前外展支援北竿衛生所約計46診次,其中802醫院醫師採固定支援內科專科醫師於該所,每月提供32診次,北市聯醫內科專科(心內、腎內、新陳代謝)每周3診次(另亦有縣立醫院資深專科別醫師總計支援11診次,其中有內科超音波診每周2診次、腸胃專科1診次、小兒科1診次、急診專科2診次、骨科2診次、婦產科1診次、感控專科1診次、身心科1診次,以最佳適切專業別支援於該所。
四、 承上,為提供更優質專科別服務,本府依民眾就醫需求其專業別均優先納入規畫,是以投入該所每月計46診次之多,更優於增加一名家醫科醫師之效益。
五、 囿於離島醫療資源尚顯匱乏四鄉五島均衡平發展,本府仍積極透過衛福部健保署經費挹注,以發揮離島地區朝最佳就醫醫療資源運用,另每年均檢視衛生所醫療量能需求與公費生派補資源狀況,作滾動式檢討以符合衛生所當前需求。

案 由4:建請檢討公共托育中心委託經營管理契約,以達到鄉親托育需求並落實監督機制。

提案人: 周瑞國議員、陳玉發議員
連署人:曹爾章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請縣府檢討辦理。

審查意見: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
一、 復議會112年6月17日連議字第1120000737號函。
二、 本案已於112年6月30日「112年連江縣托育管理制度委員會」提出討論,結論內容如下
(一) 本縣托嬰中心經營管理契約使用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制定之社會福利採購契約,本局依規定進行訪視輔導及各項稽查作業。
(二) 候補期程由委託廠商代表人出席,說明如下:
1、 截至112年5月31日北竿公托候補兒童12名,於6月28日進用1名托育人力(可收托5人),並已安排兒童陸續進入中心送托(7月24日可完成收托候補前5名);
2、 截至112年6月31日北竿公托候補兒童9名;8月將新增1名托育人員且有6名兒童畢業,預計8月底可將9名兒童候補完畢,並陸續安排進入公托。

案 由5:建請爭取北竿白沙碼頭港警進駐,解決人力不足情形。

提 案人:周瑞國議員、陳玉發議員
連 署人:曹爾章議員

說 明:如案由。

辦 法:請縣府爭取推動辦理。

審查意見:通過。

承辦單位函復意見:
一、 復貴會112年6月17日連議字第1120000740號函。
二、 因案涉警察機關權責分工疑義,本府業由警察局函發內政部警政署協調基隆港務警察總隊指派港警進駐在案,後續俟該署回覆後配合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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