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資料庫


  標題:第五屆第六次定期大會 陳議長貴忠提案  
  作者:連江縣議會    ( 發表時間:2012-12-27    閱讀人次:428 )  

七、案 由:請加強督導馬祖酒廠產銷管理,落實本會舉辦馬酒產銷公聽會相關建言,以期有效提昇事業單位營運績效。
提 案人:陳議長貴忠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一、本次定期大會馬祖酒廠公司工作報告內容過於簡陋且未臻完整,未能有效呈現事業單位營運成效及未來經營方向,本會雖多次召開專案會議,亦未見酒廠展現改革成果及提出有效規劃方案,請縣府加強督導馬祖酒廠,以期提昇事業單位營運績效。
二、本會於本年度10月19日舉辦馬祖酒廠產銷公聽會
,廣邀台馬兩地馬酒銷售廠商提出諸多建設性看法及建議事項,會中並要求馬祖酒廠於11月1日前針對本會議員及廠商建言提出說明及處理情形,惟
至今無任何回覆及說明,馬祖酒廠及相關單位應儘速做出明確回覆。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1年12月24日連議字第1010001440號函。
二、茲檢附馬祖酒廠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事項彙整表1 份。
議 決:通過。


十五、案 由:請縣府各局室執行預算應依比例及需求分配相關經費,重視各鄉均衡發展。
提案人:陳議長貴忠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縣府各局室執行本會通過法定預算時,應依各鄉比例及需求擬定公共工程、文化、觀光等建設計劃,以期縮短城鄉差距,平衡城鄉發展。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2年1月23日連民治字第1010050320號函。
二、本府已函請各單位依決議辦理。
議 決:通過。


二十六、案 由:請協調立法委員召集相關單位研商行動電話基地台遷移事宜。
提案人:陳議長貴忠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本縣基地台位置散佈各處且未有效管理,請協調立法委員召集中央相關單位研商有關本縣行動電話基地台遷移事宜,以避免影響本縣居民日常生活。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復 貴會101年12月24日連議字第1010001450號函。
二、本縣行動電話基地台多已完成遷出村莊及共構化,北竿鄉尚餘坂里村未完成,係為原建置預定地坂里482地號經本府100年3月8日邀請民代、北竿鄉公所、坂里村長、電信業者會勘,並經北竿鄉公所100年4月15日公函回復,仍有超過5成民眾反對建置於此,要求本府暫緩建置,並由電信業者另覓他點;南竿鄉尚餘仁愛村未完成,自97年迄今辦理改善會勘計5次均未獲共識,已於102年4月15日函請電信業者召開說明會,再尋適當地點遷移,俟後如仍無以突破,將另案函請立法委員協助。
議 決:通過。


二十七、案 由:請積極協調中央相關單位協助儘速開通北竿至黃歧航線,建立兩岸一日生活圈。
提案人:陳議長貴忠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為突破當前小三通困境,積極爭取北竿至黃歧航線開通
,建立兩岸一日生活圈,是本縣多年努力突破之重要政策,縣府應掌握時效,提高爭取層次,請總統府、行政院正視馬祖對外航線之重要,透過兩岸協商機制,促成航線加速開通,帶動地區經濟發展。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復貴會101年12月24日連議字第1010001451號函。
二、有關開闢黃歧航縣,劃定互為一日生活圈,本府與陸方多次協商外,亦請交通部協助辦哩,檢附交通部101年3月30日交航字第1010010828號函、101年5月3日航務字第1010051811號函及本府101年7月6日連交航字第10100016564號函供參。
議 決:通過。


三十二、案 由:請增加北竿地區體育、藝文及展示活動,建立南北竿共同生活圈,擴大北竿鄉親參與機會,平衡城鄉差距。
提案人:陳議長貴忠 連署人:張永江議員
說 明:縣府各局室對邀請來馬演出之體育、藝文表演及重要展示活動,多數以南竿鄉為主要表演及展出地點,為均衡城鄉差距,各項活動應力求擴張至離島,尤其北竿地理位置與南竿相鄰,交通極易配合,各項活動除積極安排至北竿展演,舉辦活動並應考量北竿鄉親參與度,安排交通工具以擴大參與面,增加活動效益並帶動北竿文化藝術發展。

辦 法:
審查意見:
一、覆貴會101年12月24日連議字第1010001455號函。
二、有關北竿地區藝文及展示活動,101年度計有「兩馬鬧元宵演出」、「馬祖擺暝文化祭」、「揮毫交流活動」、「社區補助計畫」等多項,旨在擴大北竿鄉親參與藝文活動機會。
三、又南、北竿位置相距較近,故南竿辦理大型文化活動時,係以包船方式載運北竿民眾參與,以鼓勵民眾能夠踴躍參與。
四、本局辦理藝文表演活動,皆盡量依照各鄉人口、需求及民眾參與度方面考量辦理相關計畫,以供縣民及觀光客多元化休閒活動選擇,希望表演藝術與文化能向下紮根進而發揚光大。
五、為考量北竿鄉針對展覽現況需求,業正協調中國國民黨連江縣黨部,將北竿鄉民眾活動
中心,以整修方式扣抵租期租金,目前尚在洽談中,俟協商確認後,將積極爭取經費改善,期以提供北竿鄉軍民舉辦藝術講座及各種藝文活動與展覽空間。
議 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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